已有之事,后必再有,已行之事,后必再行。
透过他的眼睛,恬静的村庄在我眼前荡开涟漪,那天,狂风肆虐,凶恶的风声吞噬了一如既往的宁静。
“你快跑,你快跑。”
红色的围巾遮掩了陵绯的视线,风似乎永不停息地吹着。
世界上第一个盎克撒·斯科特,倒在了他的面前。
身为穿越人和魔种的儿子,一个十足的杂种,几乎不被任何一个势力待见,就连想找个工作,做到基本的温饱,都是一件难事。
但总是得有盼头。
就像深海中也会有微弱的光亮,亲情,微薄友情作为承载他心灵的最后一根稻草,他死命抓着,不肯松手。
“我真的很怕疼,不要让我去了。”
“好啦好啦,那就躲在我身后吧,不管你成绩多好,没有这些学分,终究是毕不了业的啊。”她看着他,眼镜好像聚光灯,让他半晌无言。
所以他无所谓伤痛,无所谓孤独,他愿意承受地狱的一遍遍洗礼,他愿意从一个小孩变成大人,愿意一次次参加征伐,只为了多守护一个人,多保护一个魔物。
“你没有名字吗?”
“嗯...”
幼年时期的他低语着。
“那么,就叫陵绯吧,以后,我就是你女朋友了。”
她紫红色的短裙摇曳着,和那天盛开的彼岸花一起,在大地上起舞。
他的父亲从没管过他,母亲在记忆中一直都在做家务,甚至于闲暇时候,也在用圣光驱散邪物,保护单纯的他。
他并没有忘记,所以他眼神变得坚毅,他在地狱痛苦的磨练中,在重生对灵魂不可逆的伤害中,身体越来越坚强,直到有一天,他终于重新转世回了半魔半人的自己。
没有过多解释,他自转生成功开始,就不断修炼,只因地狱中的十七年,一百七十年,一千七百年,或者说,按照异世界的说法,在泽圣笼中度过的百重孤独。
历史总是会重演,但幸运的是,这一次的风,直到他十七岁才来,所以,这一次,他赶上了。
身为盎克撒·斯科特人,他终于敢挡在他唯一的友人前,螳臂当车的勇气,飞蛾扑火的无畏,壮阔的心情和不屈的信念,最终还是感动了神樱树,它落下自己的恩赐,风的力量充斥了他的心。
“陵绯,诞生了。”
当时的泽圣正兴致勃勃地看着,全然没想到,这会为整个泽圣笼带来覆灭。
他成功凝聚了风的力量,霎时间,空中阴云密布,空气中氤氲着他存积了很久的愤怒,他身体像后弯着,呈月牙状,风因为核心的嵌入而变得有了能量,狂风凝聚成了龙卷,高达千米,恐怖的力量卷起大量的沙土,随着沙土在他身体上的覆盖,他完成了双元素的共鸣。
空间扭曲着,牛头人身魔物和马头鸟翼魔物以及身着紫色长衫的人后退着,跑进了空间扭曲形成的空间隧道中,来不及的,都被卷进去了狂暴的龙卷风中,被撕成了碎片。
风雨过后,阴云终于不堪其重,降下了满天冰晶,星屑从天空中落下,整片村庄都从即将灭亡的恐慌中苏醒过来,欣欣向荣的空气开始被人们吸入,盎克撒·斯科特人们从屋内走出,满怀感激地看着拯救自己的英雄。
有了风的助力,又怎么会停下脚步,他跟随着桃红色短裙的女生,一起去拼搏厮杀,三年间,杀了将近百余想要挑起战争的祸首,期间虽然也有过困难,但还好,都挺过来了。
他和稻瑶在一次次的野炊,风餐露宿,韦编三绝后,终于在那一天,一场意外,正式确立了情侣关系。
但魔种的世界,穿越者的天堂,从来不会有人换位思考,除非他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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