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严肃性的话题。
简璃坐在病房边,点点了小脑袋,然后从牛仔裤的口袋里,取出一个叠的整整齐齐的信封,递给王越。
王越接过那信封,那封信虽然比较光线,但是褶皱很深,这是不断打开信封和叠好所留下的痕迹,看的出来,简璃看了这封信很多遍。
王越打开信封,取出信纸,注视着信纸上的内容。
那信上的内容是:“简璃,我们分手吧!我仔细考虑过了,我们并不适合,你整天都不说话,只会傻傻笑,搞的我都闷死了,我既然提出和你分手,也不怕坦白的和你说,我喜欢的,就是你的那张漂亮的脸而已,你其他的地方对我而言,真的是一无是处。”
“你爱哭,还很笨,这些都是我所不能接受的,我向往的,是那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而你,只是我的负担,让我下定决心分手的原因,是因为我已经找到了我真正喜欢的女生了,她对我很好,他愿意陪着我熬夜打游戏,愿意陪着我去ktv通宵,从来不会干涉我的事情。”
“你呢,你只会束缚我,而且你真的爱我吗?如果你真的是爱我的话,你为什么还要给我立下三个月的期限,那真的让我很无语。”
“已经说了好多了,我也懒得啰嗦了,其实我是懒得写这封信的,只不过我觉得有事情既然决定断了,那就断的干脆一点,所以,我写下了这封信,再见,不,再不见,因为你是我最反感的人!”
信纸上最后的落款,是“王越”二字。
王越拿着信纸的右手,忍不住的轻微颤抖。
王越的目光,定格在那有些皱皱巴巴的信纸上,那是泪水干掉的痕迹。
信纸上的有些字都已经模糊了,可见简璃在看这封信的时候流了多少泪啊!
如果说有一个人能打破王越平静无波的心境,那一定是简璃。
看着这皱皱巴巴的信纸和那满是泪水的痕迹,王越的眼神中,是一股掩饰不住的怒火。
虽然这封信的最后落款是他,但是,这封信绝对不是他写的。
信里把简璃说的一无是处,说简璃有点笨,说简璃只会傻傻的笑,其实这些种种,都是王越最喜欢简璃的原因。
每个人对“完美”二字,都会独特的定义和理解。
如果让王越找一件东西来描绘“完美”两个字,他说出的名字,绝对会是“简璃”二字。
和简璃相识的一年中,王越从来没有见过简璃发过一次脾气。
简璃的话虽然不是很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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