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做的这枪,是真好!”
来到知青院之后,秦风一边忙活,一边赞叹道。
他现在才发现,自家这兄弟不管做什么,都是三思而后行!
要知道,不管是什么皮子,完整的才能卖上价。
他们使用的气步枪,近距离精度高,威力还足够,动静还小,这些都是优点。
这对于猎杀黄鼠狼这种小型动物,实在是太方便,也太合适了!
就像是现在,他们能够在同一个地方,连续猎杀四只黄鼠狼。
如果是猎枪,那巨大的动静,只要开一枪,就肯定会惊动方圆一百多米的所有猎物。
还有,击杀的四只黄鼠狼都是被一枪爆头,这样对于皮子是一点损伤都没有。
秦风一边赞叹,一边忙活。
这一次没有楚玉帮忙,秦风做的也很快。
只不过,剥皮之后,还是需要楚玉来处理那些黄鼠狼的肉。
看着挂在墙上阴干的二十四只黄皮子,秦军还是有点成就感的。
至于之前腌制风干的肉,秦军倒是没见到。
当然,他也不想见,因为他不想吃。
兄弟两个忙活完,把皮子挂起来之后,才离开知青院。
回家的路上,秦军还没忘了通知一下楚玉,让他去知青院收尾一下。
“要想办法打只兔子,要不然也没脸让楚玉继续帮忙。”
一边走,秦军一边摸索着手中的枪。
重生回来这么长时间,他从来没有感觉这么踏实。
这踏实的感觉,就来自手中的枪,这让他有一种回到几十年后的感觉。
秦风也摸索着手中的枪,脸上露出一种迷离的神情。
“打兔子需要晚上,还得看情况,如果晚上月色很好,那我们早点睡,等十点多去南边麦地看看!”
秦军点头,他也知道打猎最好是在晚上。
兔子可是昼伏夜行动物,你要白天打兔子,必须要有猎狗。
要不然,除非你踩中了兔子,要不然白天兔子是绝对不可能乱跑的。
找不到兔子,白天怎么打猎?
可晚上打猎也有限制,那就是灯具,再就是猎狗。
幸好他现在自己拼凑了一把手电筒,要不然晚上打兔子肯定是妄想。
“我想办法借个矿灯,只要借到就去打!”
对于打猎,秦风也十分热衷。
当然,他也不会只等着晚上行动,因为他打算吃过早饭之后,就去打鸟。
麻雀、斑鸠可都是钱!
虽然相比黄鼠狼没法比,但是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回到家,老娘和大嫂已经做好早饭,又是一如既往的地瓜粥。
“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