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1月23日凌晨,秦军又一次被冻醒过来。
看着黝黑、低矮,四处漏风的房子,秦军才恍惚记起来,他这是在几十年前的老家。
他重生回来的时间已经不短,也已经弄清楚,他为什么能够回到十四岁。
按照记忆之中的情况看,他以后的人生不是在打工,就是在打工的路上。
七十年代给队里打工,八九十年代给私人企业或者是个体户、包工头打工。
到了两千年之后,又给外资工厂打螺丝。
后来又遇到经济不景气,连打螺丝的机会都没了。
最后一狠心,去了印巴交界的百年造枪名村捞金。
有着极强的机械加工技术,这次他赚钱了,而且很容易就赚到了大钱。
但是,赚了一百万还想两百万,最后决定赚够一千万就金盆洗手,回家养老。
没想到,夜路走多了终究是遇到了鬼,一下子被人炸到了七十年代末。
从二零二四年重生回来已经有半个月,他还是有点不适应这个年代的寒冷。
躲在被窝里,透过只有一面玻璃的窗户,看了看天象,现在应该是凌晨三四点钟。
没办法,在这个通讯基本靠吼的时代,一个农村十四岁的孩子,是不可能有手表的。
等完全清醒过来,秦军记起来,今天是小雪,二十四节气当中的小雪。
为了等这个节气,秦军可是准备了足足有半个月!
带着一丝兴奋,秦军开始摸索着穿衣服。
经过一晚上,火炕的余温已经散尽。
所以不管秦军怎么裹着被子,总是感觉不到一丝暖意。
其实这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睡的房子原来是柴房,透风撒气的,不冷就怪了。
如果不是盘了火炕,加上兄弟三人挤在一起,这种天气肯定更让人受不了。
继续躺在床上,根本就睡不着,醒了就赶紧起床吧!
睡懒觉,在这个时代是不用想了。
在后世睡懒觉是享受,现在要想睡懒觉就是受罪。
不止是冷,还饿!
凌晨睡醒了,很快就会感觉到饥饿。
因为七九年的这具年轻的身体,就好像是无底洞,怎么吃都不饱。
更何况,这个年代,他每天晚上也吃不到多少东西。
不想躺在床上硬挺着,秦军小心的避开二哥和小弟,慢慢的摸索着穿好衣服。
一身破棉袄、棉裤,总算是比棉被要好点。
穿上之后刚开始感觉冷硬,但是等一会儿,就暖和过来。
小心的下了床,穿上棉鞋。
塞满棉花的棉鞋,厚厚的、胖胖的、黑黑的,除了感觉有点笨重,也还算暖和。
摸黑走出房间,一开门,秦军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七八十年代的冬天是真冷,可惜,他现在就只有这一身冷硬的破旧棉衣裤。
跺了跺脚,感觉双脚发麻,如果再不活动活动,可能要冻僵。
而就在此时,一股小风袭来。
秦军顿时感觉自己的脸、耳朵、脖子、手,只要是露在外的部位,全都如同被小刀切割一样,生疼生疼的!
寒风似刀,这话原来是比喻,现在却是写实。
就这还不算完,因为接着他就感觉,那一股股如同刀子一样的冷风,正在不停的通过裤脚、手脖之处,向他的体内钻。
“这个时期是真冷啊!”
秦军有点感慨,如果不是为了一口吃的,他也不至于大冬天的一大早出门找罪受!
知道撑不了多久,秦军迅速活动起来,只是稍微活动一下,他就摸到了院门口。
稍微摸索,秦军就在大门后面,找到了早就准备好的一只麻袋。
当然,他也没有忘了,把麻袋裹着的一把劈柴斧塞到后腰上。
小心的卷起麻袋,塞在腋窝之中。
慢慢的打开门,走出院子。
回头看了看破败的院落,秦军忍不住叹了口气,这还真是家徒四壁!
关好大门,顺着黑暗的小巷子,秦军快速向着村东头走去。
一边走,一边查看着周围的情况。
冬天的凌晨,是最黑暗也是最冷的时刻,很显然这个时间点,不会有人出门。
快走了几步,声音传出老远,而就算是这样,也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