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陈,别睡了,快醒醒!”
一道急切的女声传入耳朵,温陈揉了揉双眼,发现身前正蹲着一名宛如古装剧中富家大小姐打扮的少女,明眸齿白,纯情天真,仿佛仙女儿一般。
“小姐,你长得好像我素未谋面的未婚妻……”
温陈痴笑着伸出右手在对方的脸上捏了捏,柔软q弹,手感极佳!
啪——
少女抬手打掉猪爪,拿出一个粉色荷包塞进温陈怀里。
“是我谭家对不起你,你拿着这些银子快跑吧!”
跑?
为什么要跑?
温陈直起身子环顾四周,这才发现自己休息的地方竟然是一处昏暗柴房!
卧槽?
我的海景别墅呢?我的全景落地天窗呢?你们把我的兰博基尼开到哪里去了?
正当他以为是那帮每天闲得蛋疼的狐朋狗友在整蛊自己时,忽然感觉脑仁一阵翻搅剧痛,一段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如同十八个饥渴壮汉看到妖娆萝莉般疯狂袭来,见缝插针,丝毫不给自己缓冲的余地。
自己现在身处的地方是一个名叫“大盛”的朝代,从没有在历史上出现过。
而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叫温陈,七岁时被亲生父母卖到谭家做下人,只留下一枚玉佩做日后相认的信物,从此便杳无音信。
由于和谭家少爷年纪相仿,他便被选为那富二代的伴读书童随行左右。
只可惜小少爷不学好,十年来未曾习得琴棋书画,却把吃喝嫖赌学了个样样精通,自己作为少爷的头号狗腿子,平日里自然是背黑锅的首要人选!
就在昨日,谭家少爷谭飞飞醉酒后,在万花楼因为争夺一个妓子的过夜权,与他人大打出手,双方各有胜负,最后被旁人拉开。
本来酒后干架这种事儿在万花楼屡见不鲜,但谭飞飞这没脑子的货仗着谭家做布匹生意积攒了些家底,趁对方不注意,拿起手边花瓶便给了人家一个精准爆头,并大声叫嚣:
“我爹是谭刚!有种明天来找我!”
对方确实没等到第二天找他,傍晚时分直接带着一众官兵冲进了谭府,被打者乃是青城太守的侄儿,据说还是个有功名在身的举人。按照大盛律法,白身殴打朝廷命官的罪名一旦做实,起码是要被判充军边塞的!
谭飞飞一见情况不对,赶忙找到家里的长辈商量对策。谭家家主谭刚与青州太守也是多年的酒桌好友,但面子毕竟不能当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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