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芳和春俏惊呼出声,沈凝却没有说话,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那个姑娘是故意把朱大胜引到这里来的。
可惜,春俏所知有限,沈凝无法知道那条巷子里住的都是些什么人,也只能从这里的房价估计,这里住的人,应该都是有钱的商贾。
之所以会说这里住的是商贾,是因为那些有底蕴的书香门第,或者有官身的人家,一般不会选择闹市而居,但是商贾却不同,他们更喜欢住在热闹的地方,这里便于照看生意,也便于人情往来。
等了一会儿,有人从巷子里走出来,却并非朱大胜,也不是那个姑娘,而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
少年一身锦衣,头发用金簪绾起,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
后面还有一个小厮,低着头,默默跟在有钱少爷的身后。
沈凝眯起眼睛,看着一主一仆走出巷子,叫了两顶轿子,扬长而去。
沈凝对吴春芳说:“你去巷子里看看吧。”
吴春芳挂念着那个姑娘,早就想去了,听到沈凝这么说,便一溜小跑地去了,但是很快便回来,说道:“奇了怪了,那巷子里只停了几驾马车,却不见姓朱的和那姑娘。”
这时,小海买了豆沙糕回来,沈凝说道:“走吧,咱们回去吧。”
吴春芳又看了巷子一眼,叹了口气,也不知道那个可怜的姑娘怎么样了。
沈凝却是一点也不担心,如果她没有看错,跟在年轻公子身后的那个小厮,是女扮男装。
十有八、九,就是那个替兄还债的姑娘。
至于朱大胜三人去了哪里,沈凝怀疑他们就在巷子里的某户人家,而那位年轻公子,也是从那户人家里走出来的。
回到府里,沈凝先去春晖堂,恰好沈凌和沈冰全都在,沈凝笑着说道:“这下好了,不用我挨个给你们送过去了。”
她把买来的东西一一拿出来分给大家,沈凌和沈冰都很欢喜,连忙道谢,老太太更是高兴地眯起了眼睛,把核桃拿在手里转来转去,可惜不够熟练。
“下次二姐姐再去逛街,一定叫上大姐姐和我一起去。”沈冰可想去逛街了。
沈凝说道:“我今天是恰好路过,便去逛了逛,下次咱们三个人一起去。”
“好啊好啊,我都有好几个月没有去逛街了,大姐姐总说要在家里读书抚琴做针线,唉。”
沈凌和沈冰姐妹两个,虽是一母同胞,性格却截然不同,一个文静,一个活泼;一个少言寡语,一个则伶牙俐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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