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最喜热闹,见到惊奇之处总是第一个涌上去叫好,一路贪看各种风景,就没顾上看路,一个不小心竟是撞倒一个触之柔软之人。
王智忙伸手去拉,刚转过头,眼睛就直了:好一个美妇人!但见她约摸二十五六年纪,穿白爱素,身段袅娜风流,一张鹅蛋脸,两道细弯眉,杏眼桃腮,梳了个摇摇欲坠的堕马髻,更难得的是一股浓浓的妇人风情,天然媚态,虽然面如冰霜,却是诱人之极。
看着装扮已是嫁为人妇,王智心里暗叹一声可惜,手却是已经拉到了美妇人的胳膊,就要把她拉起时便听到前方一声大喝,“吾那贼子,安敢欺某内人。”
王智抬起头来,只见眼前奔来一条大汉,年逾四十,身高近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头戴青纱头巾,穿着绿色衣袍,状若天神,不怒自威,真是好一条大汉。
“这位叔叔你误…”
王智话还没说完,大汉的拳头已经打来。
打架吗?
“哈哈,来的好!”
王智见猎心喜,手中美妇人也不香了,任她再次跌倒也不管,只是大笑一声便也举拳迎了上去。
两人顿时就战在了一起,一时间乒乒乓乓之声不绝,拳拳到肉,脚脚生风,惊的周围百姓四散躲避,待躲到安全距离后又纷纷伸头观看,这番生死相搏,不比那些卖艺人的花架子好看吗。
是的,以绿袍大汉的攻势说句生死相搏也不为过,在这个时代程朱理学虽未兴起,但家中女眷也颇为避讳,若是大户人家未出阁的闺女连上街的机会都少,平日里只能在垂帘之后张望一下外面的世界,妇女偶或出门,也要乘轿坐车或戴盖头,与尘世依然有一帘之隔,略略探头探脑,即会遭人耻笑,何况是被人撞入怀中拉拉扯扯,但凡是个男人也不能忍。
其实此人还真是误会王智了,他王二郎虽好女色,但好之有道,见色起意占人家老婆便宜的事还做不出,至于拉扯,那只是身体本能,而且受后世记忆影响,在男女授受不亲这一块,他的距离感和此时的大宋人还是有些区别的。
撞到了人家,就得扶起嘛是不是,和人家是谁的老婆有啥子关系。
但很显然绿袍大汉以及在场众看客都不这么想,这个时代的女性可不是能让人随便触摸的,就是撞倒了也不能用身体接触搀扶,否则便会坏了风气,败了名声。
在周围看客的眼光中显然就是如此。
“这小郎君好俊的武艺,本是璞玉,奈何从贼。”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小郎君某家认识,乃是东城王禀王将军之子,名叫王智,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有此不堪行径,太过寻常。”
“原来是王将军之子,可惜了王将军豪杰一世,竟生了个如此坏胚,真是虎父犬子,惜哉!惜哉!”
旁边一人见两人吃瓜甚欢,不免探出头来问,“那你可知与王家小儿对战之人为何人,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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