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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知人知面(第1页/共3页)

退学两年后,春花才十五岁,因为年龄小,还不能在生产队干活。

在村南,有一间大房子,是大队从前的豆腐房,后来,闲置了,十几个大姑娘因为年龄大了,就打扫了一下卫生,从家里搬出来,在那里过起了“群居生活”:她们白天干完活,晚上就回到这个“幸福家园”,有的织布,有的纺棉,有的围在一起“斗地主”、“争上游”。。。。。。好不热闹!春花听说后,就跑到那里,要求跟她们住在一起,大姐姐们拧着她的鼻子说:“你太小了,我们可没时间哄小孩玩。。。。。。”,气得春花挣红了脸:“我都中学毕业了,我才不是小孩呢!”

大姐姐们经不住她“姐姐长姐姐短”,最后,把她收下了。

春花心眼很灵巧,又很用心,只用了一个月,就跟大姐姐们学会了织布、纺棉、打毛衣,大姐姐们都对春花的心灵手巧感到惊奇。

春花不光心灵手巧,还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

她听妈妈说,如果不是舅舅,她小时候得了那场病早就喂河里的鱼了;长大以后,她每逢年过节第一个想起的就是看望舅舅;当年幸福河“翻河”,她到河里抓了两篓鱼,她专门给舅舅送了一筐。当然舅舅也很疼这个外甥女。每逢到县里去总带来好吃的给春花。

舅舅是个生意人,经常拉着地排车到赶集卖菜,春花觉得舅舅累,就帮舅舅卖菜。别看春花年龄小,可会卖菜了,舅舅有时候一上午才卖完的菜,到她那里,两个小时就卖光了。后来舅舅到东北干活去了。她就自己到集上卖菜。

爸爸听说后,感到有点“丢人”:自己身为村委会主任,女儿却去卖菜,这让脸往儿搁?

他听说表兄卫东办了个罐头厂,就托表兄给春花安排个工作。卫东说,他正招工,活不重,在罐头上贴商标就行。爸爸一听,可兴得不得了,就劝春花去那里工作。春花经不住爸爸劝,第二天就跟着爸爸的自行车到了罐头厂。

春花在厂子里工作不到十天,万万没想到,金灵也去了罐头厂上班,春花见他,就象吞吃了苍蝇一样恶心,她二话没说,转身就跑回了家。

原来,金灵从学校退学后,不务正业,整天游手好闲。他老子让他到生产队干活,他嫌累。后来听说春花去了罐头厂,就向他爸闹着去那里上班;他爸说,听说你叔关系广,找你叔去吧。金灵的叔叔是公社党委副书记,后来,因为“没站好队”,多少受点影响,不过,并没有受处分,只是调了调岗位,现在分管全公社经济**,让侄子进罐头厂根本不是事儿,因为罐头厂厂长与他还喝过酒呢!

爸爸见春花干了才两天就当了“甩手掌柜”,怎么问都没问出结果来;打电话问卫东,卫东回答说,我这个侄女也太任性了,什么都没说,扭头就回家了!爸爸一听,只好由她“放任自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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