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还挺有敬业精神,不过似乎运气不太好。”
午夜,霍金在华丽的解决了几起犯罪事件后,意外的碰到了一个熟人。
这熟人不是别人,正是号角日报的头牌记者艾迪·布洛克,不过此时他正被几个小混混堵在街边的墙角打劫…劫色?
那几个小混混显然有着一些特殊的癖好,在抢了艾迪的照相机和钱包后,居然开始强行扒起了艾迪的裤子。
“哦,不,兄弟们,别这样,你们要钱是吧,我全部都给你们,不够我还可以去银行取,多少都行,还请放过我吧!”
艾迪死命的护着自己的裤子,语气中都带上了些许哭腔。
该死,早听说南布朗克斯区的夜晚非常危险,就连很多有经验的老记者都不愿意在晚上过来。
但是他没想到竟然这么危险,抢钱就算了,他也不差那点钱,还要劫色可就太过份了,他可是有女朋友的正常男人。
“早知道就喊几个人一块了,至少还能有点反抗能力!”
因为想要讨好老板的老板,他在撰写明天头版时,就琢磨着来一趟南布朗克斯区,看能不能趁机再找一些素材,添加到头版的报道中。
结果素材没找到,却被几个死变态给堵上了,难道今天他就要失身于此?
若真是那样,他真的恨不得将这些家伙全部给生吃了!
眼看着牛仔裤和四角裤一起都被强行撕烂,眼前几个人高马大的小混混满脸的兴奋,刚才从大学毕业没几年,正是风华正茂,白白净净的艾迪,心中顿时绝望了起来。
然而就在这时,一道金色的身影仿佛天神一样从天而降,仅仅是几个挥手,就像是拍苍蝇一样将那几个变态小混混给打飞了出去。
还伸手朝着他的裤子一指,用某种神奇的力量,将他的裤子恢复了原样。
“朋友,快穿上裤子吧!”
威严而又充满着温暖的声音,瞬间击散了刚刚内心所有的绝望,让他再次见到光明。
他发誓,自此以后,这位对他有着救菊之恩的金甲战神,就是他一生最大的偶像,谁要是和金甲战神过不去,就是和他艾迪过不去。
“谢谢,真的是太谢谢你了!”
艾迪慌忙的穿好裤子,将相机和钱包重新拿了回来。
“在这个地方,晚上尽量不要一个人,否则很不安全,赶紧回家去吧。”
霍金点了点头,转身准备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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