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半个饼,沈某铭记在心。那黄段明不是正经马贩子,从不吃亏,公子拿了银子还是早些离去为妙。”
沈涣说完便快步离开。
苏佑陵见着沈涣走远,又瞄了一眼不远处正和其他马贩子谈笑风生的黄段明,狠狠咬了一口手中的面饼暗自诽腹。
真是个怪人。
不过心中早已多留了一道心眼。
四十五两银子,在这种不大太平的年岁很容易招人惦记,苏佑陵自是知晓,吃罢干粮,抱起跛子就寻了一处人多的闹市走去。
与此同时,正在与其他马贩子谈笑风声的黄段明使了个眼色,边上正在马棚里喂马的一个伙计心领神会,立即跟了上去。
那小伙计一路跟随苏佑陵穿过街市,又接连绕过了几条巷弄。这活他很熟悉,自问一直以来没有出过什么差错。四十五两,他能分到两成利润。难得有这么大的买卖,他如何会掉以轻心?但跟着跟着那伙计就感到有些不对劲了。
南市的马市,这人都快绕到北市去了,还没有到住处?而且更为奇特的是足足一个时辰,那伙计竟是惊觉周围的场景竟是连他都觉着有些陌生了起来。怎的感觉那人比他还熟悉这附近的地形。
有些人天生对方向敏感,而苏佑陵恰巧便是这种人。每到一处,只要略微闲逛过数次,一个大致的地形便能印在自己的脑海。若非如此,当年自己也摆脱不了如此多的追兵。不过这次他倒是不用摆脱了,因为现在追踪他的那个伙计,比起当年的勘隐司众多大内高手,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只要苏佑陵愿意,他早早便能让那伙计跟丢。但是他还想再敲一笔,钱这玩意,永远也不嫌多不是?再者自己虽然在此处逗留过一段时间,毕竟物是人非,收集到更多的信息,也更方便于他在此处蛰伏。
所以苏佑陵确认早已远离马市后寻到了一处僻静的巷弄,到了一处拐角之后轻轻放下了跛狗,示意跛狗噤声。自己则掏出短匕贴服墙壁,如恶狼捕食,静静的等待着猎物。
那伙计追到了巷弄,暗自惊奇刚才还能看到身影的肥羊怎么一转眼的功夫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但想到分成的利润,他还是不甘心的走了进去。
跟踪记下苏佑陵的住处,拿钱享福,但跟丢了的话那可就是要吃棍子了。
四十五两,那黄段明怕是能将自己撕了,单挑自是不怕他。但想到黄段明身后的人,那伙计心底一凉,咬咬牙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脚下更是抹了油一般骤然提速。
伙计提速奔跑,很快便来到了一处拐角,可能是常年僻静无人打扫,那巷弄地上积了一层薄灰。而让伙计惊喜的是那层薄灰上有一层浅脚印直通拐角,像是不久前才印上去一般十分清晰。
那伙计心中大喜,正准备拐弯继续跟踪。
蓦然一道寒芒不由分说劈头盖脸的袭来,那伙计心中骇然,来不及躲闪。
所幸那寒芒并没有彻底印在伙计的身上,下一瞬,那伙计额头便渗出斗大的汗珠慢慢滴落在架着他脖子的锋利刀刃上。他喉结微动咽下一口唾沫,就怕那刀锋一抹自己立马就得人首分离。
“说,谁让你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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