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我!”
“老子不放!”
我跟苟圣互相大吼着。
这么多年,他从未好好对待我这个弟弟。
那么我也不需要好好对待这个哥哥。
更何况,他还闯了祸。
他每次回来,不是偷钱,就是给我们惹祸。
每一次都逃之夭夭。
仿佛这里是他的避难所,在外面惹了事就回家躲一躲,等雨过天晴以后,就出去浪。
他不让我们过好日子。
那我也不会让他过好日子。
“你走了,刀哥会找我,那我又找谁?”
“你特么把偷的钱还给人家!”
偷钱,是我哥最大的爱好了。
他曾经还偷过我十万块钱。
见我如此执着地缠着他,苟圣似乎也软弱了下来。
他轻轻吐出一口长气,终于服软地说道。
“好,我还钱,但是你要先让我走,我要去找一个人。”
“找谁?”
我警惕地发问。
心里在想,怕不是他又在耍什么花招。
“沈念。”
苟圣看着我说道。
现在的我,一听见“沈念”这两个名字就烦。
龙儿,也是因为向沈念证明自己,才吸毒的。
我哥,也是因为给沈念买毒品,才偷钱的。
我沉下心来,让怒气隐藏在自己的平静之中。
看向眼前的苟圣。
“好,我跟你一起去找沈念。”
苟圣并不知道,我有多么痛恨沈念。
等我发现了这个杂种,一定要手撕了他!
苟圣听后,默默朝黑影当中走去。
——
大名鼎鼎的蓉城首富之子。
贵气逼人的大少爷沈念。
或许从来没有想过,他竟然会跟贫民窟的穷人一样。
像个死人似的,躺在肮脏的老鼠窝里。
命运就是这样捉弄凡人。
让穷人更穷,从物质上摧残他。
让富人更烦,从心灵上毁灭他。
当我跟着苟圣,来到一处郊区的废弃农民楼里面时,我看见了躺在草席上的沈念。
他平躺在草席上,两只摊开的手,密密麻麻全是针孔,头发跟鸡窝一样,乱却油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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