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是这个理,又问道:“那现在出了这种事怎么办?这房子万一是用毒资购买的,国家是要没收的。”
按照法律规定,确实有这一条,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或是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这个案子是赵德海介绍的,赵德海也拿了两万块钱,多少得负点责。
赵德海想了想说:“应该不会,这房子有年头了,他们结婚都二十年了,应该追溯不到,一审的时候查毒资就没有查到这套房子。至于桑平江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呗……无非检察院重新提起公诉,重新加重改判,到时候桑平江不还得找我代理吗?你这边离婚诉讼的事也不用慌,等他们侦查完,没有新线索了,房子就还给你们了,法院最多就是等公安调查取证,延迟审理。两件事没关系,该判离婚还是判离婚。”
赵德海说完就问我没问题了吧?没事就挂电话了,他那边还忙着呢。
我挂了电话,心里总有些犯嘀咕,不过王女士他老公桑平江的事,的的确确跟我没关系。
我只是代理王女士的离婚诉讼的。
但是赵德海给她老公桑平江代理的刑事案件,可就有点难说了。
如果赵德海知道桑平江在家里藏毒了,还假装不知道,给桑平江按照最短的三年刑期进行诉讼代理,那赵德海其实是有点危险的……
这涉及到律师做伪证,窜供,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这要是真的话,不止吊销律师执照了,还要坐牢的。
这件事让我想起昨天在律所,老律师王科给我小声提醒的那句话。
我虽然不愿意把人往坏处想,但防着一手总没错。
打完电话回来,点了根烟思索,边往楼房走,正好撞见检察院的人出来。
一男一女,男的提着包走在前面,像是领头的;女的岁数不大二十多岁,扎个利落的马尾辫。
我连忙笑着递上根好烟:“同志你们好,我是这个户主王女士的律师,有点事麻烦,还得咨询下你们。”
带头的四十来岁,穿着制服,国字脸,左胸前佩戴着一个检察院检查徽,浓眉大眼瞧着挺正气的。
这身制服是2010年,国家出台的《人民检察院检查制服着装规定》统一的新制服。
当时我和廖弋阳在大学的时候还研究过,觉得在公检法系统里,就检察院这套制服最帅最有档次。
他先是上下打量了我一眼,没接烟,继续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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