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
易云身着一身锦衣,坐在装饰豪华地马车里,望着渐渐远去的雄伟城郭,心中感慨万千。
短短数日之内,他的命运竟然发生了令人匪夷所思的转变。
易云至今记得半日前。
野狗和秃鹰把包括他在内的三十多名少年,送到丰城一座深不知几许庄园内。
庄园内的健妇不管三七二十一,跟剥玉米似的,把他们这些半大小子脱得一丝不挂,然后扔进装满热水的木桶里洗了又洗,等洗漱完之后又给他们换上干净舒适的棉衣。
再然后,他们分别被赶进一辆辆马车内。
马车内,几个鼻青脸肿的少年向易云靠过来,低垂着头说道:“易云,是我们对不起你,不然你就不会被野狗他们抓住,害你差点被挑断手筋脚筋。”
易云回首,面露微笑,淡然地说道:“这件事不怪你们,都是因为季安的怂恿。对了季安呢?”
一个少年有些颓丧地说道:“他因为伤的太重,没办法来,被野狗和秃鹰送到城外的破庙去了。”
“不过看他的样子,这辈子都只能做个废人了。”
几个少年表面上感慨万千,却丝毫不提季安究竟是如何伤的。
易云也不多问,只是洒然一笑,道:“既然如此,那么我们今后还是好兄弟,这件事就此揭过吧。”
几人见易云神色自若,也都舒了口气,毕竟以后他们还有许多指望对方的地方。
易云转过脸向车外望去,心中思索道:“我之前偷听村里的杨秀才讲书,他说“一次不忠百次不用”。背叛这种事情,只要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而且永远不会停止。这些人没有阻止季安去通风报信,就已经说明他们和季安是一样的。只不过季安太急躁了,不善于遮掩。这些人实际上比季安更可恶。对待他们只能利用,不可深交。”
这一次被人背叛的经历深深重创了易云,但同时也让他的心智变得更加成熟。
马车在路上行驶了半日,等到夜幕降临,终于停了下来。
在一处地势开阔的空地上,许多身手矫健的家丁和仆人,迅速安营扎寨,不多时一座座帐篷便拔地而起。
其中最中央的地方,是一顶占地极大的皮质帐篷,四周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
等到弦月升起,营地亮起一堆堆篝火。
不知过了多久,一名衣着华丽的中年男子带着几名仆从拎着食盒来到易云等人所在的马车前。
“太公说了,让你们用过饭后,到帐篷里去见他。”
这些乞丐出身的少年,在见到食盒中精美的食物后,纷纷两眼直冒精光,一个个蜂拥而上去抢夺食物,甚至有人因此大打出手。
要不是仆从说食物管够,这些人非要较量一番不可。
前来送饭的仆从不禁掩面嗤笑,有人暗地里笑骂了一声,饿死鬼。
那中年男子见易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于是上前问道:“你为什么不和他
藲夿尛裞網们一起就餐?难道是食物不合口?”
易云拱手作揖,对中年男子行了一礼,道:“这位大老爷,不知道你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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