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诺坚持要把楚枫送回家,才安心去孙府。
楚枫看她走了,转身又往外走去,他不走巷子,走大街总不至于被谋杀吧。
好几天都没去银号看看了,虽然有朝廷派的人管着,毕竟刚开始没多久,看看总是放心的。
“抓贼啊,大家帮我抓住这个贼!”
在楚枫前面,有一道身影飞快跑了过去,后面狂追不舍的那个楚枫认得,是一酒馆的伙计。
正在外面巡逻的士兵见状,赶忙一起抓贼,定州府一直以来的治安都是不错的。
尤其是孙知府上任之后,对于这种小偷小摸行为抓的很严。
那贼身手极好,十来个衙役都不是他的对手,顷刻之间就都被他打趴在地下。
楚枫这时候看清楚了这贼的脸,目测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虽然脸上粘着灰,但还是能看出来是个眉清目秀的帅小伙子。
后世有袭警一说,现在也是一样的,打普通人跟衙役性质是不一样的。
这可比小偷小摸严重多了,这小伙子被抓住可能要受点皮肉之苦了。
“他偷了你什么东西?”楚枫抓住气喘吁吁的伙计问道。
“他吃饭不给钱,扔给我一只死兔子就走,我问他要钱,他就跑。”
这时候,楚枫才注意到这个小伙子的穿着打扮。
大夏天的,他没有穿布料衣服,而是用动物皮草遮盖住隐私部位,脚上穿着草鞋,绿色的藤条看着像是刚编好的。
楚枫一下子就想到了野人,再结合伙计说的死兔子,他初步推算出,这小伙子应该是从小生活在深山的人,不知道货币的存在,保持着以物换物的习惯。
在他的认知里,用兔子换取一顿饭就是合理交易,所以这小伙子并不能算是贼。
楚枫
“他欠你多少钱?”
“两文钱。”
楚枫把钱给了伙计,向那小伙子的方向走去。
离近了后,楚枫注意到他腰间别着的一把匕首很眼熟,跟他爹常年戴在身上的那把很像。
这匕首是市场上才有的,绝对不是常年生活在深山里的人会有的。
简单思索一下后,他决定帮一把他。
刚才这小伙子在眨眼间就放倒了这么多的衙役,由此看出他的身手挺不错,起码能跟周一诺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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