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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二章 跟着金潮流的鬣狗队(四千章…(第1页/共3页)

夜幕低垂,繁星闪烁,一弯残月斜挂星河,眺望远方,群山在月光下模糊难辨,唯独一只威武的雄鹰闪烁着淡蓝色的光辉。

耐力技能随着它的成长,带给金多多的是更强的耐力和恢复力,配合着超速再生,或许未来会变成一个永动机也说不准。

至少金多多此时只感觉平举的右手只是有些微微的酸胀感。

好技能,五星好评!

就在月亮挂在头顶正上方,金多多看了眼投影右上角的时间,00:00:47。

“哥,怎么称呼?”

老鹰看都没看金多多,仍旧沉迷在手环的快乐中:

“鹦鹉给我取了个名字,好像是……山鸡?”

“听它说,这个名字似乎是一代大佬的绰号,还有什么沉塘江总舵主之类的,不过我最满意的还是其中一个带着古代名人诗意的名字~”

“鹦鹉说,历史上的名人都会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个子字,它说个子大,翅膀打开遮天蔽日,可以用庞来表示,又说我是古今中外独一份的巨大老鹰,所以可以冠以史姓。”

金多多突然有些不好的预感……

“最后它说可以学习古人取名字的韵味,后面加个子字,所以我叫史庞子,怎么样,是不是很有内涵。”

老鹰得意的低头看着坐在木枝上的小不点,炫耀着自己的名字。

“……”

金多多沉默一会,还是打算违背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微笑着说道:“好名字,很有诗意,既包含了时间,还将你的威武霸气概括了进去,不可多得的好名字。”

“对了,史庞子。”

金多多通过这个名字已经感觉到了那只鹦鹉满满的恶意。

“我来这里的路上经过了一个平原,上面都是树精的尸体,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老鹰没有丝毫惊讶:“啊,你说那个啊,前几天我家里蹲的时候也发现了,当时远远的看了眼,好像是森林里面那头大野猪干的吧。”

“那家伙荤素不忌,什么都吃,还喜欢用大树之类的东西磨自己那凸出来的牙齿。”

挪动翅膀重新点开一个视频,老鹰史庞子继续说道:

“说起来那大野猪确实看的诱人,要不是对方皮太厚,又不注重卫生,我都想去抓来解解馋。”

金多多若有所思,过了会继续问道:

“它的活动范围很大吗?我看那一整片平原树精全部被杀了。”

老鹰这才看向金多多,有些惊讶:

“你说全部?那家伙是疯了吗,以往它最多磨个一两棵,不会去做这种杀鸡取卵的事情。”

根据目击证人老鹰史庞子提供的证据,凶手大野猪在往年不会造成这么大范围的杀戮。

大野猪并不是黑水森林的本地居民,它好像是在几年前的时候从外地过来的,根据史庞子的证词,那时它还没有这么强大。

嗯??金多多发现了点奇怪的地方,几年的时间眼前的这老鹰就长这么厉害了?!

按照生物学定律,不是越厉害的生物,进化和变强就越慢吗?

怎么到了这里就长歪了……

“那只野猪我前几天看的好像又长肥了。”

史庞子嘴角似乎留下了一些口水,或许是这半天来接触到了外界的新闻,它说话都比之前顺滑了很多:

“按照你们人类的说法,似乎可以在过年宰了吃猪肉,对了,我记得刚刚是不是看到个新闻,你们人类喜欢大嘴猪来着?”

金多多想起了那个企图玷污大嘴猪的奇葩,眼角抽搐了下,赶忙纠正它的世界观:

“不是,没有,不可能,你看到的那个新闻不是人类。”

老鹰若有所悟的点点头:“不过以你这个身板,如果想去找那头野猪的晦气,我估计,嗯,可能也就拱一下就没了。”

“它的实力虽然比我差,但是架不住它那一生的猪骚味,还有那个防御表皮,”史庞子看了眼金多多背后的龙胆枪:

“你这小牙签还没它獠牙长,估计连毛都戳不断。”

金多多:“大哥,我怎么可能去找它的麻烦,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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