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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皆有意外》 第十四章魔鬼的献祭(3)(第1页/共3页)

李大状缓缓地从皮包里拿出一个东西,这东西盘成细条状,再用绳子捆着。

郝云飞的脸色微变,刘明亮似乎还不明所以,但等李大状完全打开后,他的脸色也变了,因为他知道这是什么,也知道“疯狗”李大状会说什么。

果然,孙果果的律师慢悠悠地说道:“我相信你们也知道这是什么吧!这是一条皮鞭,”说着,他站起身来朝着监视的单向玻璃镜子狠狠地甩了一鞭。

“啪!”好似说书先生开讲的惊堂木。

屋外监视的人也被他这花活震惊了。但是他接下来的话更是惊人。

“这是一条专门在某些特定时候增加刺激用的s皮鞭,一鞭下去,会溅得到处是血,正常人享受不了这玩意,但孙先生的前女友百荷却甘之如饴,为了增加情趣,每一次,她都要求孙果果使用这个东西,以达到她变态的gc”

“一开始,孙先生为了心爱的女友,迁就于她,但时间一久,哪个正常男人会答应呢,所以,孙先生拒绝了白荷的变态要求,并且和她分手。”

“你们在孙先生卧室墙壁里面找到的血迹就是这么来的。”

“哈哈,”郝云飞冷笑一声,“你这套说辞看上去也能糊弄,但你忘记了关键的一点······”

郝云飞甩出一叠照片,“这是百荷的尸体,你看她全身的皮肤除了刀口,哪里还有皮鞭留下的鞭痕!”

这话一出,屋外监视的众人松了一口气,徐正点点头,“姜还是老的辣,郝云飞不错。”

到了这个时候,李大状还是不紧不慢地说道:“那有什么稀奇的?很可能时间久了,白荷的伤口自然就痊愈了,你们发现的血迹是过去留下的,不可以吗?”

“你这么说就违背常识了,”刘明亮发话,“据我们调查,百荷与孙果果交往前前后后也就半年时间,如果向现场孙果果卧室墙壁那样,出那么多的血,身上皮肤不可能痊愈,绝对会留下疤痕!”

“你这属于强行解释,说法不成立。”

“你说的是一般人的情况,”李大状依然不紧不慢,“但就像百荷的血型非常罕见一样,她的愈合能力也是非常罕见的。”

“强词夺理,世上哪有这样的事情,你那能找个例子来吗?”

“当然,”李大状忽然提高了声音,对着单向玻璃镜子,高声说道,“大概在前不久,一江之隔的海陵,有一个少年,胸口中枪,要是按照你所谓的常识,这个人就是不死,也会留下疤痕。但偏偏,这少年不但死里逃生,更神奇的是其伤口当时就几乎痊愈。”

靠!听到这里,沈恒感觉不好,自己无意间做了对方的帮手。

果然,李大状是有备而来,他指着外面说道,“我说的这个人名字叫做沈恒,目前就在你们警视厅,你们可以把他叫来当面询问,我想,作为警视厅的一名侦探,他一定不会撒谎吧!”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沈恒都是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静悄悄的存在,但是,这一次,他以这种方式在申海警视厅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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