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猪蹄味道真好吃。”宋世书赞美道。
“好吃吧。”宋甜甜已经拿着碗开始夹锅里的猪脚了,圆脸笑眯眯,“二叔,我现在就等着红烧肉了。”
这古代无污染的肉吃起来果然特别好吃。
宋世书笑着点头,把锅里的猪脚盛起来,放到一旁用盖子把肉盖起来,开始做红烧肉。
“这要是二宝他们吃到了,转眼这些猪脚就没了。”宋世书感受着猪蹄的美味,有感而发道。
宋甜甜吃着自己碗里的猪蹄,小脸的幸福感简直爆棚,“本来就是买来给大家们补身子的,吃的完才好。”顿了顿,宋甜甜忽然秀眉一拧,“不行,这猪蹄得让阿爷阿奶,爹娘他们补补身子,他们得多吃一些。”
宋世书听的发笑,就这猪蹄这个味道,一上桌,肯定是被大家一扫而空。
“今天肉多,大家都能吃得到,再说了,吃完了,我们那还留了不少肉呢。”
宋世书道。
今天吃不过瘾,明天还有差不多足足七八斤肉用来直接炖,两天总能吃过瘾的。
宋甜甜已经开始指教宋世书按照现代人的做法怎么做红烧肉了。
将五花肉切块冷水下锅,水烧开之后煮五分钟捞出,这个过程和猪蹄一样,宋世书知道是去腥味。
往锅内倒入少许油,放入肉块煸炒至锅中水烧干,肉块表面微黄之后加入料酒和酱油,继续翻炒均匀,锅中加入开水没过肉块,放入葱段、姜片、冰糖,小火焖煮30分钟左右收汁即可。
这种做法简单又方便,酱油家里剩下最后一点全用了,至于冰糖是没有的,古代目前还没有冰糖,也没有白糖,不过宋甜甜买了饴糖,所以她往里面放了饴糖增加肉的甜度。
在肉里面放甜,宋世书又是第一次见到。
自家侄女稀奇古怪的想法,偏偏让人觉的极其合理,这般做出来一定好吃。
把锅盖盖上开始小火焖煮,宋世书莫名的觉的这所谓的红烧肉只怕比起猪蹄起来只会更加好吃。
十五分钟在古代差不多是一刻钟。
时间流逝,晚霞不知何时褪色至天边,暮色悄悄染遍了整个天空,黑暗来临,夜晚总是来了。
宋老根带着一家人从后山回来了,下午的成果比上午更惊人,每个人的背篓里都装满了葛根。
更惊人的是宋世福,他的肩上足足扛了两根宛如一人高一样大树根的葛根回家。
一听到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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