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没有那么长,不用一味的付出,去惯那些得寸进尺的人,请忠于自己,活的像最初的模样。
……
沈富贵当初入赘沈如花家,没有人权,更没有财权,在那种情况下,他还带了一条流浪狗回家,可想而知不受待见的程度。
当初,就连沈富贵这个人也不是顿顿能有干的可以吃,更不用说养一条狗了。
用王桂英的话:“人都吃不饱,还带一条脏狗回家,想养的话就用你自己的口粮喂它。”
星星虽然是一条流浪的小狗,但很机灵,很会看脸色。
所以,它基本上都是对沈富贵亦步亦趋,担怕一落单了,小命不保。
人们常说的忠犬,是指主人善待犬类,它们才会知恩。
“本狗爷很记仇的,哼!”
星星也没有真的要咬伤眼前的三个人,一人一狗已经相当默契,它知道主人只是想吓唬吓唬这几个人。
但王桂英三人可不知道,刚才看到那头比藏獒还凶猛的黑狗时,可把他们吓得三魂少了两魂。
“大家来评评理呀,沈富贵有了钱就忘记当初养育之恩了,还想放狗咬人!我不活喽!哎吆!我的娘哎!”
王桂英厮声力竭的嚎叫着,迎来了村民的驻足观望。
但是,以沈富贵如今在村里的威望,王桂英的干嚎注定没有市场。
这不,村里的老少爷们,一个个笑着指指点点,却没人劝解。
“这肥婆娘,真说得出,还想来敲诈,不想想当初是怎么对待富贵的!”
胖嫂可不悚王桂英,论体力、比喉咙也不怕王桂英。
以前自家经济条件不好,差了王桂英家好几个档次,说话喉咙也不响。如今可不一样了,沈志良当了种植部的经理,年薪十多万。自己再弄个民宿,一年下来的收入可不比王桂英家少,而且还是旱涝保收。
这一回,沈复兴铩羽苏省,灰溜溜的回了老家,村民中好几个都跟过去的,这一回来,那点破事可是全村都知道了。
相比之下,自家男人在桃园农场得到重用,此时正是用得上自己的时候。
“就是,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
“哎,就是见到人家发财眼红了呗!”
王桂英眼见没人为自己助威,于是使出了绝招,一把鼻涕一把泪。
“哎吆哎!我们养了七年的白眼狼,不但将我们赶出家门,还想放狗咬我们,老天开开眼吧,劈死这个天杀的吧!”
“沈富贵,你自己摸摸良心吧,毕竟养了你七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是这样对待的?”
王大壮“义正词严”,一副“威武不屈”的样子。
而沈如花则低着头,默不作声。
“你再嚎的大声一点,为什么不说到我家来做什么?要我出五十万?是这样吧?这件事你也跟大伙说说?”
沈富贵淡淡的反问道。
“啊!这……真说得出!”
“真不要脸!”
“呸……”
当然也有不和谐的声音,一边看热闹的沈有财,当初儿子沈大光被沈富贵揍得不轻,于是怀恨在心,这时一抓住机会就怪声怪调的说道:“人要讲良心的,毕竟养了七八年,如今自己赚了这么多,给个五十万也不算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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