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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四章 你究竟是谁(第1页/共3页)

大口喘着粗气,金曜的眼神不再锐利,杀人者,人恒杀之。

他这一生,命运从来没有掌握在自己手里,从很小时起,就被破晓组织下属的孤儿院收留。

走到今天,手上早已沾染了无数鲜血和人命。只是,在生命最后一刻,他发现自己竟然没有什么值得留念。

没有他在乎的人,更没有在乎他的人,他这一生,好像都在与杀戮为伴。

就算成为破晓组织第七使徒,他对组织的崇高追求也从不感冒。有时候,金曜甚至幻想过,自己也能真正相信,殿主所展示的宏伟蓝图。

可是,他知道,自己只是一个随时可以被替换掉的工具。为了让自己始终存在价值,他每次都会竭尽全力的完成任务。

现在,宁死之前,他只有无尽的孤寂。

望着不远处的叶衫,他突然多了一个恶的念头,有些浑浊的眼里多了一丝杀机。既然什么都带不走,那么,就让你陪我一起共赴黄泉吧。

庚丝化作无数飞刃,朝着叶衫电射而去。

他仿佛已经看见,这个老女人,被撕裂成为碎片的模样。

然而,一道神出鬼没的幻影却先他一步,将叶衫带走。庚丝飞刃扑空,劲力不减,在旁边的山岩上留下深不见底的恐怖裂痕。

那人又回来了?

不可能,不是他。

已经有些模糊的视线里,突然多了一个陌生的人影。金曜下意识的想要操控庚丝防御,却突然感觉眼前的视线一下子飞了起来,然后快速旋转。

下一秒,他才反应过来,不是他飞起来了,而是他的头颅,飞起来了。

黑幕降临,金曜,死。

叶衫还活着。刚才她已经闭目等死,没想到又被人救了下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任随叶衫这么大的年纪,也见惯了生死,还是略感不适,身心疲惫。

短短的几分钟,她算见识了什么是真正的尔虞我诈,生死搏杀。

记得那个男人说过,人类就是这么复杂,相比去思考,更多的探索这个世界,有的人更加喜欢直接去掠夺。

狂妄嗜杀的金曜,终究还是死在这位陌生人的手里。他喜欢将人切碎斩杀,自己也落得一个被人斩首的下场。

那位名为未羊的杀手,嘲讽别人习惯不好,自己也没什么好习惯,反派死于话多,断了一条胳膊,狼狈逃走。

眼前这位陌生人,虽然救了自己,将金曜杀掉,却也不知是正是邪,又是哪一方的势力。

“阁下是谁,也要把我这个老婆子绑走么?”

杨逍嘴角翘起,再次相见,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在心里浮现。

白发戴花君莫笑,岁月从不败美人。若有诗书藏在心,撷来芳华成至真。

的确,两人是有些日子没见了。叶衫还是那个模样,早已印在他眼里,他心上。

岁月在两人身上都留下了痕迹。

杨逍曾经一点一点,看着她的满头青丝,变成如今的白发。青山依旧在,只是人已老。

不过,她现在,哪里能认得出来,身前这个陌生男子,就是她曾经相伴大半辈子的那个人。

“谢谢。”

不管怎样,他救了自己一命,这一声谢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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