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
李闲云一怔。
品牌赞助在影视圈可以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额外收入渠道了,而且最重要的是,这部分渠道收入,操作的好就是制作方自己的,不会和投资方分润。
比如当年的变形金刚,在拍摄时,单是品牌赞助就收回了三分之二以上的制作费用。
号称四亿美金的投资,影视公司的实际支出可能只有一亿出头,甚至不到。
但是品牌赞助就和明星代言一样,是有门槛的,普通的影视剧是没资格做品牌植入的。
当然也不全是这样,小片子也可以有小赞助,当年任志坑投资人的钱的时候,有一部分利润就得自于此。不过因为片子投入太小,能拉倒的好处也很少,百万投资的制作,能拉倒一万块赞助就算你有本事了。
具体还得看人脉资源。
而在这方面,一般就是谁是制作方,谁就占据主导地位,普通投资方想要塞赞助进来是必须经过主导方同意的。
否则你一个小制片过来说,我拉了某某赞助,导演直接来一句,我不同意。
这事就瞎了。
著名的姜导拍那部叫《子弹》的片子时就发生过这样的事,制片人拉来了上千万的白酒赞助,但是姜导一句不行,事情就算黄掉。
当然,姜导拒绝的理由是:该时代不会有该品牌,使用该品牌白酒会影响艺术效果。
但事实是不是这样,谁也不好说。
因为有些事是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理解的。
从恶意的角度看,这个故事也可以这样解释:制片人拉来了赞助,但赞助的钱是给制作方的,不是给导演的,没准你制片人还从中捞了好处呢。
那我凭什么要为你服务?
钱又不到我的口袋里。
拒绝了,成全的是我导演的艺术追求。
接受了,丰满的是你制片的私人荷包。
那你说人家该怎么选择?
所以说事情就是这样,可以从各个角度去分析,而且都合情合理。
当然这只是一个基于恶意做出的判断,只能说明存在这种可能,而不是说一定是姜导拒绝的真实理由。
在这个圈子里混,人要争取干净一些,但一定要能看到浑浊,分辨浑浊——哪怕浑浊只是可能存在。
李闲云有自己的底线,但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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