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克洛斯特化工厂。
里昂架着一挺雷明顿700警用狙击枪,趴在距离化工厂七八百米远的小楼顶上,瞄准镜的中心正对着一个身材强壮,留着光头的白人壮汉。
他眼睛微眯,屏住呼吸,根据风向,重力,距离调整好枪口。
砰!
一声清脆的枪鸣。
瞄准镜中,光头白人壮汉的大腿上迸发出一朵鲜艳的血花。
咔嚓!
那个看起来凶恶的男人立刻就摔倒在地,抱着大腿在地上哀嚎,惊得他的同伴立刻躲入不同的掩体中,胡乱地张望。
淦!还是不够熟练呀。
虽然平时已经抽空练习过上百发狙击枪,但他还是无法做到精准命中,这一发本来是瞄准光头的脑袋的。
不过也无所谓,这些街头混混级别的掠夺者哪里试过被狙击枪射击的滋味。
七八百米的距离已经达到了手枪的射程压制,就算被他们发现,也无法对里昂造成任何威胁。
滴!对讲机里传来莫尔的声音。
“老板,我听到你的枪声了,需要我们立刻发动袭击吗?”
里昂退出滚烫的弹壳,调转枪口,将瞄准镜对准了一个傻乎乎躲在木板后面的小混混。
“现在不要行动,继续隐藏好,等我发出命令。”
莫尔的声音一点也不紧张,甚至还带着一点兴奋。
“好的,老板,老莫等待您的命令。”
砰!
又是一声清脆的枪鸣。
里昂这一枪的运气相当好,子弹直接穿透了木板打穿了那個混混的脖子,带走了一大片血肉。
哗啦哗啦的血液喷涌了一米多远,那个身上纹满纹身的小混混捂着自己的脖子,躺在地上发出绝望的嘶嘶声。
这是里昂第1次杀人,也许是远距离击杀的缘故,他的内心毫无负面波动,甚至还有一种凌驾于其他生命的兴奋与激动。
再次换弹,调转枪口,里昂的手臂稳如泰山,瞄准镜没有一丝颤动。
这次的目标是一个40多岁的染着绿毛的中年混混。
他的脸上纹着凶恶的骷髅纹身,可能是被同伴毫无反抗之力的虐杀恐惧到了,他表情扭曲,浑身颤抖地向建筑物方向爬动,丝毫没注意到自己已经离开了掩体的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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