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陌生的天花板。
胡胜眨了眨眼睛,掀开身上的被子,撑起身体,环视了一圈。
“我这是怎么了,追剧追到睡着啦?”
他发现自己睡在一间装修高档的陌生卧室里,周遭一片混乱,许多衣物被翻的乱七八糟的,没人收拾,一把黑色的手枪静静地摆在床边的床头柜上,旁边放着半盒弹药。
这,是真枪呀。
望着那把崭新的手枪,胡胜脑袋一抽。
他想起来了,昨晚晚上,他看完了《行尸走肉》的大结局,想起那些惨死的剧情角色,想起了那些脑残编剧们的各种脑残操作,他气的猛拍了下桌子。
然后,最爱的快乐水瓶子倒了,倒在了桌下的插座上,倒在了他的人字拖上。
然后,事故发生了,他触电了。
麻,痒,痛。
剧烈的痛苦很快淹没了他的意识。
额,我好像挂了?
真特么倒霉。
想着想着,胡胜脸色一白,眼角也不自禁地抽搐了几下。
他今年三十八岁了,是家中的独子,也谈过几次失败的恋爱,没有找到能够结婚的那个人,奋斗了十几年,终于熬成了一家公司的高管,过上了年薪几十万的小康生活。
可惜,父母因病早逝,又没有其他兄弟姐妹,并没有亲人和他分享这份成功。
这么想来,除却几个关系比较好的朋友和亲戚外,这个世界,其实也没有多少值得他留恋的东西了。
想着这些,胡胜有些出神。
就在这时,一股巨量的信息忽然涌入了他的大脑里,伴随着脑内撕裂般的痛楚,一個名为里昂?卡斯特的医生的记忆极速在他脑中闪过。
日,好痛。
就像是塞了一根炙热的烙铁。
这种痛苦持续了十几分钟,胡胜咬着牙,慢慢停止了挣扎。
这是哪位大神在整我呀?
他睁着眼睛,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水。
妈的,比生孩子还痛。
胡胜抬手将右手放到眼前,果然,不是那条记忆中自己的手臂了,白色的皮肤,汗毛浓密,肌肉强壮,一块镶嵌着钻石的劳力士手表正戴在手腕上,闪闪发亮。
上面的时间显示,上午十一点。
真是富二代呀,光是这块表就要十几万美元吧,够他两年的薪水了。
通过记忆和大脑中的讯息,胡胜已经确认,他现在的身体属于里昂?卡斯特,二十六岁,一位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国王郡的医生。
现在的时间是2010年6月9号,距离灾难爆发已经过去了一个月。
如今,世界各地都在丧尸的攻击下沦陷了,无数人死去变异,大街上挤满了那些怪物。
说起来,这位里昂医生也算是非常倒霉了,他的父母在灾难初期就已经遇难,里昂本人收到消息后伤心过度,大量饮酒后引发了低烧,在家里休息了几天,他就悲催地发现,周围的邻居大多已经变异成了恐怖的丧尸。
更悲剧是,里昂医生住在六楼,是这栋公寓的顶层,这里没有电梯,想要离开公寓的话,就必须从楼梯道那里离开,而楼梯道那里,最少已经挤满了十几只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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