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铜钱看着挺多,其实没有多少,细细一数还不足百贯。
三饱儿心疼金银,不舍得拿出来花。因此装了一包袱铜钱,费劲背了回来。
“你让我背着这一堆铜钱,去延州吗?”秦重登时急了眼。
“要不?拉个板车去?”三饱儿也觉铜钱太多,又出了个馊主意。
“滚蛋。”秦重不想和三饱儿说话了。
其实秦重不知,这年头出门就是这样。金银乃是贵重物,寻常人家是没有的。现今主要流通的货币,还是官方发行的铜钱,八百枚为一缗,民间也称为一贯。买个包子都扔块碎银,那就是笑话。
若非豪奢大店,根本不收金银。一是没有秤,二是兑不开。
即便是行脚商人,也舍不得去办张银票,而是雇个脚夫挑着两筐铜钱。
或许也有人说,大宋遍地盗匪,是个山头都有强人开山立寨。挑着铜钱上路,这不是给土匪送粮吗?
其实大多数的土匪,都是贫民百姓。因为,土地被豪强霸占,百姓受尽盘剥欺压,实在活不下去了,才会选择落草为寇。劫道儿是为了活着,一般不会杀人,而且钱财也不尽取,只是抽取三成。
若是尽数抢走,岂非杀鸡取卵?这条道儿的行商越来越少,土匪还去抢谁?
更有熟惯的行商,与土匪达成交易,帮助他们销赃,赚的盆满钵满。
所以说,带着金银上路,真有可能花不出去,还得招惹贼人惦记。
搁后世,这好比什么?出门儿吃个早餐,身上带着几百万现金,这不是有病么?
钱自然得带,不过不用秦重张罗。房里有两个女人在,根本没他说话的份儿。秦重落得清闲,溜溜达达的出了房门。站在院子里寻思半晌,记起一件重要事,遂往秦禹田的练功房走去。
马匹弓箭腰刀,都由骁骑营配置,但是趁手的长兵,还得他自己准备。
兵器架上,摆放着一杆铁枪,枪身黝黑,佩着一尺长的白色枪缨。
这杆铁枪乃是特制,重八十二斤,枪长八尺七寸,枪锋一尺三寸。只是摆在这里,就透着霸道之气。
长枪在手,随意舞起一道枪花儿,呜呜有声,顿时像刮起了巨风。
这杆枪并不趁手,秦重觉得太轻了。但是没办法,远近的铁匠早已寻遍,八十二斤已是极致。
重量的增加,并非简单之事。其一,保持规格不变,不能随意加粗加长;其二,选用优良的材质。满足这两个条件后,铁匠要不停反复的捶打,去芜存菁。两百斤铁打成八十二斤,已是极限。
再要贸然增加重量,枪的韧性会大大降低,非常容易折断。
除非,能寻到更好的材质。
拎着铁枪出了房门,不想迎面撞上秦宵。秦宵特意过来寻他,因为听说了一件大事。
“孳生务的厢军死了。”秦宵的脸上,有着深深的惊惧。
“孳生务?”秦重有些茫然,一下竟没有听明白。“孳生务谁死了?”
“就是那个人。”秦宵压低了声音,说道,“和邱旻交易的那人。”
“哦?”秦重吃惊不小。不是邱旻死了么?怎么却是死了一名厢军。
“今早从牢里抬出来的,不少人看到了。”
“还有谁死了?”秦重试着追问。
“啊?”秦宵一愣,连忙说道,“没有了,就一个。”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