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后,秦锋、薛瑾瑜一行人离开神木堡,返回榆林城报捷去了。
本以为能弄到一二十万两银子就不错了,没想到一下子弄了四十三万两,还是不用还的那一种,总督—杨鹤喜出望外,大大夸奖了秦锋一番。
当然了,如此大功,光夸奖几句可不行,还得兑现之前的承诺,让秦锋负责组建一支新军,这件事上却出了问题。
组建新军,非同小可,纵然杨鹤身为三边总督,也得跟榆林镇的高层将领们商议一下才行。
对于组建新军,以总兵—姜让为首的将领们举双手赞成,因为多组建一支军队,就能多领一份军饷,他们就能多贪污一点银子,自然是极力赞成了。
可让秦锋负责组建新军,却遭到了姜让等人的坚决反对,理由是:秦锋只是一名百户,官职卑微、年纪又轻,难以担当重任!
不仅如此,姜让还极力推荐一个人,负责组建新军之事,就是自己的儿子。
别误会,不是那位银枪小霸王—姜申旭。
那种干啥啥不行,只知道吃喝玩乐、欺负小寡妇的大草包,根本就拿不出手。
姜让推荐的是自己的螟蛉义子:榆林镇-游击将军-雷大鹏!
总督—杨鹤有心栽培秦锋,扶植一股自己的亲信力量,以制衡那些拥兵自重的将领们,自然是不肯让步了。
于是乎,一个总督、一个总兵,为此事明争暗斗了好几轮,终于达成了一个协议:军队当中,强者为尊,干脆让秦锋和雷大鹏当众比试一番,谁赢了,谁就负责组建新军之事!
面对挑战,秦锋当然不怕了,当即答应下来。
话又说回来了,不怕归不怕,可也不能鲁莽行事,必须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于是乎,秦锋四处收集对手的信息,很快有了结果:
雷大鹏,二十六岁,榆林左卫—征西千户所—三兴堡人氏,家境贫寒,八岁丧父、十岁丧母,没有兄弟姐妹,全靠着堡内的军户们轮流接济、吃着百家饭长大的。
长大之后,雷大鹏身材魁梧,力大无穷,更学到了一身好武艺,拳术、箭术、骑术皆精,善用一口六合大刀,重八八六十四斤,持之在手,舞动如飞!
天启二年,有一队蒙古斥候偷偷潜入榆林左卫地区,刺探情报,恰好遇到了外出打猎的雷大鹏。
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雷大鹏单人匹马,就凭着一副弓箭、一口大刀,连杀二十七名蒙古斥候,而自己毫发无伤,经此一战,雷大鹏名声大震,响彻榆林三卫!
军中高层将领,素有收养义子、以为羽翼的习惯。
雷大鹏的刚烈勇猛,吸引了总兵—姜让的注意,于是施以恩惠,收为螟蛉义子,屡屡提拔,让他当上了游击将军!
虽然成了义父义子,可二人的性格、行事作风完全不一样。
姜让贪财好色、阴险狡猾,惯于用毒计暗中伤人,是出了名的九尾狐狸!
雷大鹏则是性格豪爽、仗义疏财,善于结交朋友,而且从不出入烟花柳巷之地,也没有别的恶十分捡点。
前些日子,雷大鹏带人到边境巡逻去了,故而一直没有露面,直到几天之前才回到榆林城中。
……
“明珠暗投,误入歧途,真是可惜了啊!”看完资料之后,秦锋点了点头,又叹息的摇了摇头。
这个雷大鹏,忠诚勇猛、光明磊落,堪称是军人之中的典范!
可惜这样一条好汉子,竟然当了姜让的干儿子,这就好比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不慎掉进了大粪坑里,真是太糟蹋东西了。
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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