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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脱离黎家(第1页/共3页)

黎云熙这才把视线放回到沙发上的盒子。

拆开外盒,里面是一本厚厚的书,封面也是厚重的棕红色,上面四个烫金的大字:

华夏律法。

谢时缙看过喜欢时尚杂志的,喜欢中外名著的,喜欢漫画小说的,但还是头一回看见有人看律法书看得这么的……津津有味。

而且,小姑娘一会儿一页,颇有一目十行的架势。

一本三万多页的华夏律法,她只花了半天的时间就翻完了。

是的,翻完了。

谢时缙并不认为她是看完了。

“谢晋,水。”

他在屋子里当了大半天的透明人,只有端茶倒水的时候小姑娘才会想起来他的存在。

接着,他看见小姑娘在屋里转悠了一圈,手上就多了一张名片。

“陈琳姐姐,我是黎云熙。”

“是的,我需要一名律师。”

“好的,麻烦您了。”

“事情搞定了请你吃饭,我有个保镖,厨艺很好的。”

四句话,通话结束。

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谢时缙:“……”

他真的只是个保镖。

黎云熙无视保镖抗议的眼神,淡淡地说道:

“走吧,中午不用做饭,我们去外面吃。”

然后回房换了身长裙,将手里的一个文件袋,扔到了谢时缙的怀里。

“这是什么?”

黎云熙正在思考着自己今日应该佩戴什么首饰,闻言便随意答了一句:

“嗯?合同吧!”

刚刚陈琳姐姐说的,让她带上合同去金诚律师事务所。

看见小姑娘的身影消失在衣帽间,谢时缙打开了手里的文件袋。

等装扮一新的黎云熙再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谢时缙看着她,眼底毫不掩饰惊艳。

小姑娘本就五官精致,再这么一打扮,更加明艳了。

“怎么样?好看吗?”

黎云熙转了一圈,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打扮呢!

华夏朝,果然和他们大靖不一样。

黎云熙打量着落地镜前的自己,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突然,她看见谢时缙别在外套上的墨镜,两眼一亮。

她找来一顶宽大的遮阳帽,又戴上漆黑的太阳镜,勉强满意了。

“很好看,但是……”

谢时缙不明白:“你,怎么会签这样的合同?”

难道老天爷给了她无双的美貌,却拿走了她的脑子吗?

一九分成?

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安排?

一切损失她来承担?

违约金五百万?

但凡有脑子的人,都不会签这样一份等同卖身契的合同吧?

“嗯……这不是我签的。”

是原来的黎云熙签的。

事实上,她还没看过这份合同呢!

谢时缙却听成了这是别人要她签的,想到她的身份,谢时缙心里有些了然。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有些东西,既然得到了,又怎么能轻易放手?

另一边,

陈琳也很惊讶,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接到了小姑娘的电话。

但是她没有犹豫,很快就给自己的老同学打了电话,让他务必帮帮这个“善良”的孩子。

于是,带着保镖的冷艳少女到了金诚律师事务所,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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