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十九其实是很容易沉浸入一件事情中的性子,尤其是感兴趣的东西,几乎瞬间就能沉浸进去。
这样有个优点,那就是学东西很快。
缺点就是太沉浸了,很容易忽略外物。
作为一个杀手,一个任何时候都不能失去敏锐五感的杀手,这个习惯对她而言其实不那么友好,是以以前凤十九想学东西的时候,都是东一棒子西一榔头的,可能学了很多东西,但样样都不精通。
比如她会一点医书,但只会把脉,摸骨,看外伤——这些是一个习惯受伤人士的必备技能。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牧家总体而言算是安全的,凤十九也大胆了一把,将百分之九十的心神都放在医书上,只用剩下百分之十用来警惕。
没两天,她就将此书内容全部记住,开始研究其中病症与药方。
并无外事打扰,她在屋内一呆就呆了半个月,期间牧魏闲会很老实的坐在她旁边,托着脸看着她,乖的不像话。
偶尔也会将糕点吃的到处都是渣,弄得凤十九很是火大。
终于,这日,推门出去打算找水喝,迎面跟跑过来的牧魏央差点撞上。
“嫂子,不好了!”牧魏央好像永远也学不会稳重,像一只幼鸟,叽叽喳喳的,停不下来。
凤十九后退一步:“怎么了?”
牧魏央:“苏卿儿跑了!”
凤十九顿时满眼迷惑,她记得苏卿儿因为伤势太重,前几天天天被拉着去牛大夫家里,若非男女有别,更恨不得直接住在牛大夫那里。
她还知道苏卿儿的伤口有点难好,毕竟伤的是脸,王母是一点没留情的,苏卿儿的脸都被她抽烂了,必然会留下疤痕。
最重要的是,她耳朵似乎被打出问题,时不时会耳鸣一下。
以上,都是这些天牧魏央跑来对她说的。
进了屋子,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牧魏央双腿自然分开,对她说自己刚打听来的消息。
“说是昨晚上趁夜跑了,不仅如此,还卷走了家里的银子,现在苏家真是一贫如洗,连苏小弟娶媳妇的钱都被卷跑了。”
“至于跑路的原因……据说是想要去大城市找厉害的大夫帮忙看脸,她现在半张脸上都是伤疤,别提多丑了,也难怪苏卿儿受不住。”
不同于凤十九从小丑到大,苏卿儿从小就好看,全村人都喜欢她,连上县城,也能比旁人多得几个糖果。
这样一个一直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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