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念倾回想起来才发现,她人生中做过最蠢的事情,大概就是把自己的全部念想和希望,都挂在一个人身上。
从早起的第一缕阳光照在窗帘上,到下班的时间,城市里华灯初上。
再到午夜灯光渐熄。
有限的社交,有限的生活轨迹。
那一个人的风吹草动,都足够在她心里引起轩然大波。
等到时间久了,她和社会脱节了,满心满眼全是一个人了,从风花雪月沦落到只剩柴米油盐的时候。
就连自己的命数都掌握不好。
鼻尖的消毒水味道很重,她在茫茫然里,走马灯一般地回看了她这一生。
一切好像是从28岁那年开始,仿佛坐的过山车终于到达了最高点,然后俯冲而下。
她放弃了如日中天的事业,彻底回归了家庭。
然后她曾经的爱人不再有顾忌,出轨成性,甚至到后来,连家都不再回。
他可以在她孕期把女孩子领到家里,美其名曰辅导功课。
也可以在她养的宠物因为他们的粗心而车祸惨死的时候,轻描淡写地丢给她几张钞票,让她再买一只。
当然更可以在她因为情绪不稳定而流产时不耐烦地说一句,真是大惊小怪,人重要还是狗重要?
最后还要再加上一句。
神经病。
她在日复一日的家务琐事中磨粗了双手,曾经舞台上凤冠霞帔光芒万丈的主角,裹着廉价的围裙,拧干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的抹布。
走样到平庸的身材再也穿不进怀孕前那些裙子,就连身上也因为胎儿月份大了生出一道一道暗紫色的纹。
可在他眼里,她的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是她自己放弃了事业,在家里等着他来养,所以理所应当操持家务,在他不顺心的时候承受他的怒气,否则她还有什么价值。
也是她因为舞蹈保持身材,体脂率长期不达标,身体素质也因为早年喝大酒亏空的太多,所以才会保不住孩子。
也包括现在。
如果她今天不贸然在半夜出门,就不会遇到喝了酒开车带着情人回家的他。
s市的冬夜格外的冷。
以至于她接触到车的引擎盖的时候快要被灼伤。
一阵天旋地转后,她终于摔在冰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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