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风在雀归楼做了一番安排之后,就返回了红衣巷。
说到搬家,常风的东西实际上并不多。
他原本家徒四壁,所有的东西全部归拢起来,也只装满了一个不大的背包。
来到屋外,常风取下了绑在树上的那一条彩带。
这是唯一的朋友留下的,不能随意丢弃。
常风取下彩带之后,又拿出一张纸,写下自己现在的地址之后,将纸挂在了树上。
赶在宵禁之前常风回到了雀归楼。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常风正想去厨房弄一些吃的。却见到小院当中突然多了一道身影。
雀归楼的伙计,不住在小院里面。
这多出来的人,显然不是雀归楼的伙计。
常风投眼朝着对方仔细看了片刻,他的脸上就跟着露出了一丝笑容。
来者身穿青色长衫,身材纤细,他的头上戴着一顶斗笠,斗笠上也绑了一条漂亮的彩带。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常风时常挂念的朋友。
“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找过来了,我以为还要等几天才能见到你。”
也许是因为与曾经的常风完全融合了,总之常风见到眼前这个人,感觉非常的亲近。
对方看了一眼被常风绑在院子中间的彩带,然后开口说道:“我见到了你留下的字条。”
听到对方的声音,正面瞧清楚斗笠下对方的模样,常风心头不由微微一惊。
常风的记忆当中,对于这个朋友的描述只有两个词语,一是神出鬼没,二是身材纤弱。
但是今天,常风亲眼见到了这个朋友,他发现他的这个朋友,可不止记忆当中那么简单。
吹弹可破的肌肤,精致的五官。
像瀑布一样的灰色长发,虽然像男子的长发一样系着,却散发着非常好闻的味道。
再加上声音尖细悦耳,常风可以拍着胸口保证,他的这个朋友一定上是女扮男装。
而且他的这个朋友还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也难怪对方喜欢在斗笠上绑一条漂亮的彩带。
也难怪对方会送一条彩带给常风。
也难怪对方的身材会如此的纤弱,那盈盈一握的小腰总是散发这一种魅力。
不过,虽然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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