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华的房子在复式中并不算大。楼上两间,楼下两间,满满的都是单身汉的气息。
楼上除了主卧之外还有一间琴房。说是琴房,其实并非常见描写得那般窗明几净豁然开朗。房间很大,为了追求隔音效果连窗户都没有,也许叫做乐器仓库更为合适。室内的温度和湿度常年保持在一个相对恒定的水平,显然主人在这方面是花了大心思的。至少当方若绮推开门的时候就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
想得到的,叫得出的,还有全套录音设备,摆得多了便显得狭小拥挤。房间正中央放着一架三角钢琴,不是豪气冲天的九尺斯坦威,只是简单的家用款。除了三角钢琴,墙角还放着一架电子琴,一侧的墙上挂着好几把吉他贝斯,甚至还有一把小提琴随意地放在架子上。如果单单只是把这些乐器收集全,以黎华的财力不过是抬抬手指的事。可是从乐器们的新旧程度和磨损程度来看,这家伙还真的是十项全能呢!
方若绮在心里不由得竖了个大拇指。黎华一天到底有多少个小时,可以让他在繁重的通告和频繁的撩妹之外还有时间练这些东西。要知道乐器不比其他,没有苦功是不行的。
当然,这些不过是这间“乐器仓库”的冰山一角,真正让她震惊的是放在房间里侧的物事。
最里面的角落有一堆金属,在暖色调的灯光下异常闪亮。方若绮走过去,两根手指轻轻弹了一下其中一个吊镲。黯哑的金属声波即刻激荡开来,打到墙壁上又被反弹着绵绵不绝。
“黎华,你自己一个人就能组个乐队了是么?”方若绮难以置信,“架子鼓也会?”
黎华笑了笑:“这里面有几样是入行前学的。这个架子鼓我从小就开始打,算是看家本领了。”
说完,他在对方膜拜的注目礼下大方地坐到鼓后。耳朵上的耳环晃得人心慌。手上的鼓棒跳舞一般在漂亮的指间一转,落下时,军鼓的铿锵瞬间将静寂的空气点燃了。
方若绮直直盯着他的手腕。那白皙的皮肤因为稍稍用力而起了青筋。干净利落的动作,斯文中带着爆发力。如果站在这里的是某个粉丝,大概可以直接叫救护车了。这人耍帅都耍得这么云淡风轻。方若绮下意识摸摸自己的小心脏,还好没有跳出来。
搞了半天,黎华当年还是个狂野不羁的叛逆少年。不同于一直以来给人的印象,这个被深藏在血液中的另一个他,也许只有坐在金属后才能让人窥得片刻。方若绮心中激动,有种难以言说的惊喜之感。
等到如雷似电的旋律奏尽,黎华用手扶住吊镲,说道:“最早还计划和高明权组个乐队。后来因为没找到主唱结果没搞成。”
“你和高明权组乐队?”方若绮哇哇大叫,“大神,能给我们这些小明星一条活路吗?不过我看你们不是找不到主唱,而是你们俩都不甘心把主唱让给对方吧。”
黎华大笑道:“竟然被你发现了。”
方若绮说:“打鼓是你的看家本领,那如果我随便弹一个曲子你都能跟上鼓点吗?”
这个主意似乎有些意思,黎华也跃跃欲试:“要不要试试看?”
他这自信十足的样子倒是燃起了方若绮的斗志。她二话不说转身坐到钢琴前,先随手试了一段音阶。斯坦威的音色漂亮得让她惊叹。她往前坐了坐,想了想对黎华说:“那我开始啦?”
黎华点点头。就看方若绮狡猾一笑,然后两手一齐在琴键上大力压了下去。本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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