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詹姆斯波特,一个,什么都在渴望的男孩。
我从小就喜欢爬到树上,看远方的山和水,我希望能够像鸟儿一样去更远的地方,嘿!戈德里克山谷是个很狭窄的地方,我们仿佛被世人隔离,很少有人出去也很少有人进来。和我一起玩的就这么些孩子,我们会一起骑飞天扫帚,如果是麻瓜好友的话我们会一起下河捞鱼,去学他们的数学。我是个乐观开朗的人,我在哪都吃得开。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好奇起了另一件事:山谷之外又是些什么呢?
我父亲会带我出去,我们走过对角巷,去过麻瓜的游乐场,一起去山上野营,可我依然很想去交更多的朋友,地理书上说世界这么大,而我所属的英国,就像是一块小不点儿,你不点出来,你都找不到它。
我当时就在想:等从霍格沃茨毕业以后,我要和我的另一半一起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有多远呢?就把整个地图都走上一遍吧。
我也算生不逢时,出生在一个时局并不算明朗的年代,在我父亲儿时,第一代黑魔王崛起,却又很快败给了邓布利多,在我有记忆以来,父亲的背影越发匆忙,各路政客用猫头鹰寄信给他,当然更多的是直接找上门。
九岁那年,艾弗里上门来,想要我们的财产。想要我在威森加摩的爷爷的支持。
父亲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们一家跑到了德国,这是我第一次去这么远的地方。在那里,我搞清楚了德语单词的阴性和阳性,你认为自己是对的,他认为你是错误的。答案对与否,靠的是主流思想。
混血,麻瓜出身,纯血统,我并不认为他们有任何区别。相反的,儿时认识的麻瓜朋友和数学课本告诉我麻瓜可能比我们更加聪明,甚至多的多。
11岁那年,我在列车上认识了我这辈子最好的哥们儿,西里斯布莱克。
他的的确确是个帅小伙儿,当然永远也比不上我。
我也在这节车厢里同时遇到了我接下来几年最讨厌的人:西弗勒斯斯内普,当然我更喜欢叫他鼻涕精。
莉莉伊万斯对此相当恼火,她相当生气的拉着他离开了车厢,我实在无法理解那么漂亮的姑娘为什么会这么喜欢全身是黑的鼻涕精呢?
莱姆斯曾经问我为什么这么讨厌斯内普,刚开始我会说:“因为他的头发总是油腻腻的,而我们家专卖洗发水!”
稍微正经点吧,或者你非要我说个真正的理由的话,我会说:他该。
戈德里克山谷虽然小,但我也见过不少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的性格不同,有的男人可以说是书里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有责任感,做事公正严明,光明磊落,而有的男人胆小如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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