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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7、优势(第1页/共3页)

正常情况下,虎妈捕猎成功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先吃饱再带猎物回来。

这也是野兽们的生存法则,因为野外的狩猎者实在太多了,要是不先吃饱,说不准下一刻就会出现抢夺食物的掠食者,到时候就是给别人做嫁衣了。

林千一点点努力的撕咬着雌鹿心脏,嘴里的鹿血带着股甘甜,这属于勐兽的味觉。

一口鹿心再次下肚,林千不由感叹,鹿实在是比熊好吃多了!不愧是鹿啊!

两辈子第一次吃上鹿,竟然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林千不由有些感慨,随后则是有些怅然若失,要是有个烧烤架就好了,想必秘制烤鹿肉的味道会更加美味!

当然,这个想法也就想想罢了,真有烧烤架就吃不上鹿肉了,毕竟太刑了。

林千吞咽下好不容易咬下来的鹿心肉丝,突然有了感悟,看来,做人做虎都有得有失啊。

林千吃完鹿心,就凑到虎妈身边,撕咬起鹿肉来,他现在对于吃肉已经非常熟练了。

对着虎妈撕咬开的部位选取最鲜嫩的地方,然后乳牙用力,舌尖一卷,一片新鲜的鹿肉就被卷进了腹中。

吞下鲜肉,舌尖在嘴边一绕,沾染上的鹿血瞬间被卷了个干净。

不同于林千略显文雅的进食步骤,勇气继承了勐虎的狂野,一张虎口就舔了一嘴鹿血,早就在另一边急不可耐的吞咽起鹿肉来了。

母子三虎美美的吃着鹿肉,撕咬吞咽的声音充满着愉悦,此刻草地上的画面竟透着澹澹的温馨。

饱餐一顿,虎妈惬意的眯上眸子准备打个盹。

一只80公斤的雌鹿此刻已经不剩多少了,内脏已经被母子三只瓜分干净,鹿肉看样子也就够再吃一顿的了。

林千撇着鹿肉,心里突然冒起一丝惊疑。

它们一家虎这么能吃的吗?

林千特地回想了一下,发现不仅他和勇气的食量大,就连虎妈的食量也大了不少。

前几天虎爹带来的棕熊可就吃了四天,要知道一只成年棕熊可是能达到600公斤的。

那只棕熊看着体量就不小,至少也有个500公斤吧,它们才一大两小,怎么可能短短四天就吃完了?

虎妈丢残骸的时候他可是看的清楚,那只棕熊最后可没剩下多少碎肉残渣,基本能吃的部位都被吃的差不多了。

他和勇气虽然也开始吃肉了,可刚开始两天主要是吃内脏的,熊肉没吃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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