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将军的作死,并非偶然。
说实话,他就是被绿巨人和那群超级英雄给惯出来的一身臭毛病。
浩克,可是身高三米,狂猛凶悍,手撕航母脚揣战斗机,拿坦克的主炮管当棒球玩的绝世凶兽。
但在罗斯的眼中,那不过是一个没脑子的愚蠢大块头,每次都被自己围追堵截的抱头鼠窜。
往往一场战斗下来,己方根本没有几个伤亡,只是运气不好损失几架武装直升机或者坦克,然后被对方幸运逃掉罢了。
然而罗斯也不想想自己的女儿和布鲁斯班纳是什么关系,每次浩克怒火中烧想要捏死他,要不是班纳的意识阻挠,他早死几百次了。
至于那些所谓的超级英雄?
罗斯不屑的想,他们倒是比那个傻大绿聪明些。
但也正因为聪明,只要自己还是这個国家的将军,他们就不敢碰自己一根毫毛!
现在的情况是,数百名士兵包围这里,机枪、突击步枪、冲锋枪、狙击枪,武装直升机的导弹和加特林、数台坦克的主炮还对准了这里。
并且托尼斯塔克没穿战衣,那个看起来像未成年人的特工,最多经过类似超级士兵的强化,以及拥有光学迷彩罢了。
到时候直接火力覆盖,这群人能还能剩一片渣,他就不叫撒迪厄斯·e·罗斯!
罗斯无比的自信。
这时候别说眼前这几个瘦的和麻秆一样的嬉皮士和侏儒,就是绿巨人站在他面前,他一样敢站这么近!
然后他就被陈广一脚踹死了。
这就是个被女婿惯坏,自以为自己手里的现代火力天下无敌的贱老头。
他如果不是生在漫威宇宙,而是一个普通的地球,那或许还有几分道理,可惜……
就好像一个熊孩子,家里人不教育他,就只能社会来教育他了。
社会可不像绿巨人那么温柔。
“禁止开火!”尼克福瑞在通讯台吼道。
神盾局特工目露茫然,未有扣动扳机。
但与此同时,那些穿着迷彩服的军方士兵,怒吼着向中间的四人开始宣泄火力。
陈广腾的一声,浑身爆起白色的气炎,体内的经脉亮的透体而出,仿佛一个持续性人体闪光灯。
高温转瞬升起,世界的速度在陈广眼中慢了下来。
他从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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