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鑫的劝说下,他父亲终于还是同意了以后不再种双季稻。
对于儿子突然变得这么懂事,严父也没有特别惊讶,只是感慨儿子长大了。
还有那么一点遗憾——若是这个儿子早一点懂事,初中的时候能够认真的学习,说不定还可以考上大学。
那才叫出息。
这样也可以告慰妻子的在天之灵。
但是这么想了一下,又摇了摇头,满心苦涩——就算是儿子真的考上了大学,又去哪里借钱给他交学费呢?
这个年代,供养一个大学生,对农村家庭来说,还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特别是他家这种情况,借钱都没地方借去。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严鑫每天都会帮父亲干点农活。
去地里干活的时间不多,但一日三餐都是他在做。
天气太热,他父亲也舍不得让儿子太辛苦,做饭倒是挺适合的。
严鑫上辈子在这个年龄时并不怎么会做饭,后面出去打工,慢慢的也就学会了自己做饭,手艺不说很好,但也还行,至少比他父亲做的饭菜要好吃一些。
他父亲就是一个糙汉子,对饭菜的要求是能吃就行,怎么省事怎么来。
这一天上午十一点左右,严鑫正在厨房洗菜,听到外面有人叫他名字:
“严鑫,在家吗?”
听那声音有些熟悉,走出来一看,是前几天自杀未遂的冯晨。
有一些奇怪:“你找我什么事?”
虽然是小学到初中的同学,但两个人并不在同一个生产队,只是认识,并没有什么交情,以前从来没串过门,所以他才会这么问。
冯晨有一些尴尬,说道:“那什么,你几天前不是救了我的吗?我妈让我请你去我家吃饭,说要谢谢你。”
跳河和救人的真实情况是怎么回事,两个人都知道,所以他有一些尴尬。
不过当时他确实是不想活了,没有严鑫在,他已经成了一个死人。
说严鑫救了他,没有毛病。
只不过后面的跳河,纯粹是为了应付舆论演出的一出戏,来证明他不是假装自杀来威胁家里人。
严鑫很奇怪:“这事情都过去几天了,今天才想起来叫我吃饭,你们家的反射弧这么长的吗?”
“额,”冯晨更尴尬了,“今天我家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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