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吃过早餐之后,白千寻开始梳理头发换衣服。
大小姐的头发很重要,原来是千金小姐风格,现在要变成职业女性,每天佣人都要精心梳理半小时,把发梢烫卷曲自然。
卷发总是让女人极具魅力,庄小琪的渣女大波浪,祝晚秋的御姐卷发,都各有特点。林舒靠在门口,目光打量着大小姐。
遭来白千寻的白眼,开始了眼神对话:你个死单身狗,看什么看。
林舒还以颜色:看你一个熊孩子假装成熟,很可笑。
白千寻瞪起眼睛,指向今天要穿的高跟鞋,那是细跟款式,像钉子一样打你的头。
林舒怕了,转身去了车库。
几分钟后,白色的奔驰离开了别墅区,结果刚出正门,被一辆粉色的超跑堵住,白千寻一眼认出了车。
“千语?”
果然,一头梦幻粉色的大小姐走下车,敲了敲车窗,“千寻,你好勤奋哦。”
“你干嘛。”
“找你麻烦。”
“你真够无聊的。”
两人见面便气氛不和,何千语戏谑的笑着:“要么你把保镖交给我,要么你就别想去公司了。”
如此无礼,林舒当然要替小姐讲道理,白千寻却推了他一下,“想什么呢,出去啊。”
“我……我要送你上班啊。”
“不需要,当保镖的你不替我挡住她,还想去公司偷懒吗,下车!”
大小姐干脆利落的把他赶下车。
别墅里的司机跟了过来,开车送白小姐走了,路上她还捂嘴窃喜,甩开了一个跟屁虫,去对付另一个麻烦,简直一箭双雕。
林舒坐上了何千语的车,她的打扮依然稀奇古怪,露腰t恤超短裙,短到绝对领域,稍微动一下,就要被人看到大腿根。
“怎么样,本小姐的腿漂亮吗。”
“没有白小姐漂亮。”林舒故意气她。
何千语果然皱起眉,“今天我会让你输的很惨。”
哄的一声,跑车的发动机轰鸣悦耳,顶级的工业便是艺术,没有男人能拒绝超跑的轰鸣,林舒也不例外,他开过的车很多,的确喜欢这种顶级的享受。
何千语似乎不喜欢跟班的,出门不带任何人,独来独往。不过想起上次撞船流落岛礁上,最后是直升机来救人,林舒明白了什么。
超跑一路走在外环路上,刺眼的粉色耀武扬威,张扬得不行,天窗拉开,凉风吹进车里,带着墨镜的大小姐,头发随风飞舞,粉色的发梢划出一道梦幻彩虹,林舒很佩服那短裙,为什么一点没吹起来,难道是铁做的吗。
“去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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