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一下班就回家接了闺女就一起出发去黄姥姥家的, 没吃饭,准备直接在那吃了。
想着那边的鸡蛋好像是吃完了,程金华又从戒指空间里面拿了二三十个鸡蛋一起装在挎包带过去。
黄从云和程金华夫妻俩去的时候, 大姐黄从芬还没下班,家里只有黄姥爷和虎子在家。
黄姥姥应该是出去到街道的菜店排队买菜了, 听黄姥爷说,今天菜店那边挂牌上写着有羊肉,黄姥姥就是奔着这个去的,准备买一些回来做羊肉汤。
算着时间, 大姐应该再有不到一刻钟就能到家了,这会儿黄从云和程金华夫妻俩先到了,就想着先把饭做了,这样到时候黄姥姥和大姐黄从芬回来之后也能省些功夫。
黄从云做饭手艺一般, 于是这会儿程金华做饭,她在一边打下手。
黄从云一边打下手一边道:“爸,大姐这些天都什么时候下班啊?今天怎么怪晚的?”大姐黄从芬所在的印刷厂离黄家不远, 基本上每次黄从云和程金华从家里走到这边,到了的时候, 大姐黄从芬早就已经到家了。
“可能路上遇到什么事, 或者是去买什么东西去了, 平时都回来地挺早的。。”黄姥爷随口答道。
因为有了昨天那事, 黄从云就有些怀疑大姐路上是不是遇到那个蒋顺了。
唉,她也不知道大姐到底是个什么态度,黄从云这会儿抓心挠肝的想要把事情弄清楚,不然这心里就总是惦记着。
黄从云和程金华饭菜做到一半, 黄姥姥就来了, “你们都开始做啦?做的是什么?”
“一个黄瓜炒鸡蛋, 一个干煸豆角,一会儿再凉拌个黄瓜,妈你看怎么样?”
本来他们想炒一个大葱炒鸡蛋的,但发现这边葱没有了,就只好换成黄瓜炒鸡蛋了,黄瓜院子里种的都是,随便摘着吃就行。
“可,正好你们来了,那今天我就把羊肉做了,本来还想着喊你们明天来吃的,现在你们来了倒是省了我的功夫了。”黄姥姥提着手里的羊肉对着黄从云和程金华夫妻俩示意道。
黄姥姥买了七毛六一斤的羊肉,又买了两斤六分钱的大葱,到时候羊肉切得细细的煮汤,上面撒上葱花,那味道别提多鲜了,正好家里还有一些上次小闺女他们送来的虾皮,再撒上一点那味道就更好了。
“羊肉?那边明天还卖吗?我们家里还有肉票,要是还卖的话等明天我们再去买一斤捎过来。”
黄从云和程金华都挺喜欢吃羊肉的,程金华倒是会做羊肉汤,但是黄从云和闺女俩人都觉得羊肉汤里还有些膻味,不太喜欢,于是每次看到菜店有卖羊肉的,程金华也就不自己做了,都是提过来让黄姥姥做,然后一家人一起吃的。
“估计是没了,今天人家卖肉师傅说,食品公司那边的羊肉已经都送到省城的各个菜店里了,接下来几天都没有了。”黄姥姥道。
夫妻俩有些遗憾,不过早晚能遇着下次的,等下次遇着再买就是了。
“这葱怪好的,一会儿你们回去的时候拎一斤走。”黄姥姥一边在井边洗肉一边说道。
黄从云和程金华他们平常最爱做的就是大葱爆鸡蛋,正好他们家也没葱了,就点点头,准备临走的时候把葱带走。
而就在这个时候,大姐黄从芬回来了,挎包里还放着东西,鼓鼓囊囊的。
黄从云和程金华对视了一眼,怀疑挎包里就是那双飞跃鞋。
黄从云朝着丈夫示意,让他去帮妈做羊肉汤打下手,然后自己拉着大姐进屋,准备开始说悄悄话,问清楚大姐这件事情人来龙去脉。
“怎么啦?这么着急拉我进屋是有什么事情吗?”黄从云把挎包放在桌子上后问道。
黄从云纠结了一番,最后一咬牙,直接开门见山地说道:“姐,你认识蒋顺吗?”
黄从芬听到这话身体一震,接着脸刷一下就有些红了,好像被戳中了隐秘事,有些难为情。
她不太自在地说道:“好像遇到过一两次,怎么了?”
“姐,他是在追求你是吗?”
大姐黄从芬这下更不好意思了,转过身去好像要忙着收拾屋子,还道:“你瞎说什么,我都快要四十了,都要老了,说什么追不追求的,那都是年轻人的事情。”
“姐你才三十七岁嘛,哪里老了?这不是正年轻着吗?走出去人家还以为你才三十出头呢!”黄从云不赞同道,过去挽住大姐的胳膊了。
黄从云本就长得好看,当年也是这边街道的一枝花,不然也不能生出那么好看的闺女来。
而黄从芬作为一母同胞的亲姐,这长相自然也差不到哪去,虽然现在已经三十七岁了,但是也只眼角有零星几条皱纹,面容还白皙着呢,一笑起来很有些美人风韵。
“好了,好了,不老,”大姐黄从芬被小妹搀着胳膊歪缠着,感觉就跟小时候一样,“不说这个了,妈不是再做羊肉汤吗?我看着能不能去搭把手,再做几道菜,一会儿咱们也能早点吃饭去。”黄从芬转移话题说道。
“姐不用去了,我跟金华来的早,早就帮忙把菜炒好了,用碗扣着呢,这会儿金华也在那边帮忙打下手,不用你过去帮忙了。我们还是继续说刚才的事情吧。”黄从云哪里能不问清楚就让大姐走。
大姐黄从芬有些不好意思,这事要如何说,还有小妹是怎么知道这事的?难道是看到过蒋顺过来找自己了?
看着大姐不说话,黄从云继续问道:“你跟那个蒋顺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大姐,你就跟我说吧,我都结婚了,不是以前那个小孩了,你跟我说我还能给你出谋划策,而且不管大姐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无条件的支持,我永远都是站在大姐你这边的。”
黄从芬纠结了一番后,终于开口道:“我是之前月月幼儿园表演的那天认识他的。那天虎子他去学农,忘记带粮票去了,我就想着给他送去。
因为怕赶不回来,就走了一条以前只走过一两次的近路,谁知道在那条路上遇到了小流氓——”
“什么!姐你有没有事情!”黄从云情绪有些激动,差点哽咽地问道。
“别担心,我没事,我正好就被蒋顺救了,他那时正开车出差回来,路上正好经过那,看着我被小流氓围着,就拿起车上的锤子下车往我这边冲过来,他又人高马大的,那些小流氓就被吓跑了!”
“哼!可惜这些小流氓跑了,不然肯定得送他们去公安局,不过姐你没事就是最好的事了!
对了,那后面呢?”
“他救了我之后,怕我又遇到危险,就坚持要送我,后面我把粮票送给虎子之后,他又开车送我回了家。
之后我要送东西谢他,他不要,我硬塞给他,他收下了然后后面又回了礼给我,我觉得不能占救命恩人的便宜,就又送了别的东西过去,一来二去就这么认识了。”大姐黄从芬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黄从云现在终于明白大姐和蒋顺是怎么认识的了,原来是英雄救美。
她听着大姐的语气好像是不讨厌蒋顺的,所以这是有好感了?
“那大姐你喜欢他吗?你觉得他人怎么样?”黄从云问道。
黄从云的想法也很简单,既然那个蒋顺喜欢大姐,大姐也对那个蒋顺有好感,那干脆在一起多好!
大姐这么多年都是一个人,也该有个人在身边陪着她照顾她了,她丝毫不介意自己多上一个姐夫的,反正只要她姐幸福就行。
而在黄从云问完,大姐黄从芬久久不语。
其实她心里也不清楚自己的想法。
要说喜欢,当然是有一点喜欢的,当时那一刹那,她的确是心动过的,毕竟在那样的危急时刻,突然有一个人像英雄一样地跑过来就你,很难不感动。
而后面的相处,更让她知道蒋顺的确是个好人,人品还有各方面的条件都是没话说的。
只是呢,黄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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