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的罗俏在大队干部的干涉下赵家人认下了罗俏,可是却是日子过的更加的艰难,高素花动不动的打骂原主,一天起来连顿管饭也吃不上。
赵家那几个女儿除了老四赵小花对她还算不错,其它没一个对她好的,她成了家里吃的最少,起的最好,做的最多的那个。
家里除了做饭不归她,其余的事都是她在做,还不能耽误地里挣工分,虽然赵普林对他还算不错,没有打骂过她,甚至妻女做的太过的时候还会站出来护一下她。
可终究在利益面前放弃了她,八百块的彩礼把她嫁给了一个二憨子,就带了两身破衣服就到了夫家,赵家姐妹还时不时的上门打秋风,使得婆家更加不喜她。
进门半年后那二憨子在他娘的纵容下打了原主,这打人有一就有二,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身上得挂彩,原主虽说在农场的时候学到了拳脚功夫,可是性子太过懦弱。
人到中年了,那二憨子失足落水去了,婆家和娘家都想算计让她再嫁,这才让她偷出户口本和身份证勇敢了一次,逃跑了。
身上钱不多,不知道换了多少份工作,却在外面漂泊了十几年后,意外的遇上了亲生母亲娘家那边的亲人,后来那人背着她做了dna鉴定找上门,才知道自己的身份。
可人已快到暮年,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听到了替换了她人生的赵家女儿打电话,才知道原来她早就知道,她不是罗家的女儿。
并且后来跟赵家当亲戚在走动,只是没有让外人知道,连原主亲生父母这边都不知道,只以为是机缘巧合有了这门亲戚。
原主的家人也没有在意,直到表哥下榻她所工作的酒店遇到她,说她长的太像去世的祖母,后来又偶遇了几次。
结果那表哥心血来潮派人寻了她的头发,私下做的nda这才确定她们有血缘关系,这才开始找了私家侦探查当年的事。
哎,反正,在那本书里,原主的一生就是一个悲剧,唯一对她真心好过的就是抚养她长大的罗家奶奶。
所以罗俏决定等有时间了,一定回农场一趟,给罗奶奶上个坟,烧些纸钱,让她老人家安息。
一路走来,这市里确实是比公社里繁华的多,先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进了空间换了一身前些日子准备的衣服,料子从仓库里拿的。
没有做的太出格,因为不想太引人注意,臀部衣服能盖住的地方做的比较合身,裤腿做成了直筒,不仔细看跟现在大部分人穿的款式一样。
上衣是一件小衬衫,稍微收了一下腰,穿上倒是很精神,你不穿的体面些上百货大楼去买缝纫机,怕是不待搭理你,搞不好还得让人讥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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