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可乐小枫月的打赏。)
有这样的好事,李在华自然不会拒绝。
不过,他也不能占便宜占的太厉害,两人商议了一个价格。
全成浩收取的企业顾问律师费,每年大概在3亿左右。
而李在华的公司每年只收三分之一,年底一次性结清。
有了愉快的利益交换,两人开始无话不谈。
全成浩不着痕迹的试探李在华的来历。
他说着一些半岛名门望族贵族的传奇,高卢鸡酒庄等等的上流社会才知道的小知识。
接受了系统社交记忆灌输,李在华应对起来简直轻而易举,不要太简单。
一番忽悠,把全成浩唬的百分百相信,面前的年轻人绝对是安东李氏的一员。
十几分钟后。
朴正旭带着一份合同回到办公室。
“老大,合同,你自己再看看,有什么地方不对,我去改!”
作为一名检察官,李在华对于法律条文不要太熟悉,接过合同,一目十行的浏览。
片刻功夫,检查完毕,找出几个隐藏的陷阱条款。
不过,这些条款有利于自己一方,李在华当然不会指出。
“没问题,你再去打印一份,让安记者签字。”
坐在沙发上,表现局促的安明灿咽着口水,一脸渴望的盯着那份改变人生和未来的合同,恨不得立刻签下自己的名字。
百分之十的股份,价值两千万。
虽然不多,可它将来的价值,或许是两千万的十倍、百倍,千倍、乃至更高。
打印合同很快,几分钟后,朴正旭再次返回。
在全成浩的监督下,安明灿按住颤抖的右手,深呼吸,平复心情,签下自己的大名。
随后,他站起身来,郑重其事的朝李在华九十度弯腰鞠躬。
“老板,从今天开始,我就是您的下属,日后请多多关照!”
李在华闻言,笑了笑,扭头道:“全律师,正旭,谢谢两位,不打扰你们做事,先走一步。”
优秀的律师非常忙,这么短的时间,全成浩手里已经挤压不少工作。
全成浩不再挽留,让朴正旭送李在华和安明灿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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