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元宝混了这些年,多少也攒了一笔养老钱。
他身为金牙豹的头马,每个月固定可以领个几万块,再加上他名下的其他生意,日子过得逍遥自在。
这么多年下来,存个一两百万还是有的。
但这点钱,对于打地盘来说,杯水车薪。
如果不赶紧给这些马仔找点营生,迟早队伍得散。
而且在队伍散之前,他就得先破产。
“干爹,要不我也插支旗到荃湾?”
“省得咱们打进去的时候,没有落脚的地点!”
元宝想了半天,才想出了一个说的过去的理由。
这点小把戏,在金牙豹眼中,拙劣的要命,自己这位头马的想法,他是一清二楚。
但一味的强压,也不是个办法。
“去吧,把阿龙之前的生意,收拢收拢。”
“阿乐,你也跟着去,挑两间酒吧,当做私产!”
既然想做事儿,金牙豹也没有拦着,荃湾的好处已经分完了,并没有给林怀乐留下什么产业。
这样做,无可厚非,报仇只是捎带脚,抢地盘才是真。
但好做不好听啊!
金牙豹从一开始,就打算,分出几家生意不错的酒吧,交给阿乐去打理,也算有个营生。
这样,里子面子都有了,江湖上也不会有风言风语。
见大佬同意,元宝立刻起身,拍了拍林怀乐的肩膀,说道:“走,阿叔领你去打江山!”。
林怀乐见金牙豹都发话了,也就起身,招呼正在跟前台打屁的长毛,一起出发。
出去办事嗮马,自然需要召集小弟。
长毛带着林怀乐前往慈云山童党的临时住所,推门进去,林怀乐感觉自己的鼻子,像是让人打了三拳一般。
这股香港脚,浓烈,窒息的刺鼻味,就如同一条晒干的带鱼,又腥又咸,让人直反胃。
“我靠,你们是昨天晚上是去吃海鲜大餐了嘛?”
长毛也被呛的够呛,赶紧将门打开,让屋子里的空气流通起来。
林怀乐拄着墙壁,干呕了几下,才慢慢熟悉了屋内令人恐惧的气味。
“大佬,长毛哥!”
“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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