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二狗,生在王家村。
三岁时,我爹死了,六岁时,我娘也死了,村里人视我为灾星,避之不及,全都躲着我走。
同年,村里将我送给了一个背着大木箱子的老头,老头让我叫他师傅,后来我才知道,师傅全名葛大力,是走街串巷演木偶戏的手艺人。
师傅带着我走南闯北,开始很苦很累,但慢慢,我也就习惯了这样的日子。
九岁时,师傅将我叫到跟前,也是这一天,他传授给了我木偶戏的根本术法——操丝术。
在师傅严厉的教导下,只用了三个月,我就将操丝术学会了。
十二岁这一年,师傅死了。
我没有感到伤心,只是将他埋在了半山腰上,一个土包,一块刻着名字的墓碑。
自从师傅死后,我的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虽然有操丝术傍身,但要演木偶戏,不是只靠操丝术就行,还要有提拉木偶的手法技巧。
这种技巧,师傅自然也教过,只是时间太短,我还没有练到出师的程度,只是勉强能用。
不知怎么,我竟然有些想念师傅了。
木偶戏演不好,赚不到什么钱,饥一顿饱一顿,日子有些难过。
就这样过了两年,某一天,正当我准备通关北上的时候,我遇到了拦路的山贼。
山贼劫道,却没有杀我,他们将我裹挟上山,当成了人票关押起来。
之后的日子,我就在山寨里度过,因为没人赎我,险些被杀掉。
后来,山贼看到了我使用操丝术,因为操丝术能切割木料,山贼头子让我帮忙修缮房屋,我也因此活了下来。
十六岁,我第一次跟着山贼们抢劫货物,此时的我已经被同化成了他们的一员。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
看着血液从心口喷洒出来,不知道怎么的,我莫名的就有些兴奋。
那一夜,我没有睡着,当然,我不是害怕,只是兴奋,兴奋罢了。
之后的日子,我渐渐习惯了自己山贼的身份。
拦路杀人,抢劫货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日子过得潇洒快活。
二十六岁时,某一天,和往常一样,我和同伴一起下山牵猪。
牵猪是黑话,意思就是打劫。
然而,就在我们成功牵到了猪,回程的路上却意外撞到了上山围剿的官兵。
一次对冲拼杀,同伴们死的死,逃的逃,显然,我们不是官兵们的对手。
慌乱中,我跟着前面的人逃跑,可就在我向前跑的时候,身旁的同伴却突然推了我一把,我因此摔倒在地,翻了几个跟头,撞的头破血流。
“黑泥鳅,别让我再遇见你。”被官兵抓到前,我心中愤恨,骂骂咧咧。
之后,我就被关进了大牢。
在狱中呆了三天,期间受了鞭刑。
再之后,我被带到了菜市口。
在一众围观人的注视下,大刀下落,我被斩首。
现实中,贾细针好像失了神一般,他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呆滞的宛如人偶。
如此片刻之后,贾细针才清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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