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华听了周秉昆不着调的言语,拿起筷子轻轻敲了他脑袋一下,笑着责备道:
“你个熊孩子,就知道臭贫,人领导怎么表彰你,是你该操心的吗?一天天的没个正行。”
“那不是您老人家想要张奖状吗?您既然想要,我就给您整张大的。
再说了,您将来可是要当厂长他妈呢,问厂子要张奖状怎么了。”
李素华见儿子又在调侃自己,索性不理他了,直接招呼郑娟开始吃饭。
晚饭主食是这个时代的标配:杂面馍馍,一人还盛了一碗玉米糁。
做的菜则是冬储的白菜和萝卜,混着一些粉条炖在一起,似乎还加了一勺猪油,在这个年代,也算得上是一顿美味了。
郑娟坐下后,把脖子里面的肥啾取了出来,放在了桌子上,周秉昆掰了一小片菜叶子,又撒了一点小米,当做小家伙的晚餐。
周秉昆向来吃的很快,没几下就把自己的馒头和稀饭解决掉了。
吃完之后,就坐在位子上,静静地等着,欣赏着郑娟吃饭。
和周秉昆不同,郑娟吃饭颇为秀气,每次只夹一小筷头菜,送进小嘴里,然后轻轻咬下一小块馒头,闭着嘴,坐在那里安静地咀嚼着。
咽下之后,又端起碗来,抿下一口玉米糁,喉头一动,便咽了下去,整个过程,安静恬然。
周秉昆看得十分享受,干脆推开面前的碗筷,双手倚桌,撑住下巴,就那么盯着郑娟。
郑娟吃了一会,有所感应,抬头看到了周秉昆的模样,白了他一眼,自顾自的吃着。
正埋头吃饭的李素华,也觉察到了这微妙的气氛,抬起头开,一脸慈爱的看着两个小年轻,享受着这温馨和谐的场景。
“秉昆啊,你俩这马上就要订婚了,咱们两家的家长,还没正式见上一面呢,你也不说给安排一下。”
郑娟听了婆婆的话,急忙放下碗筷,应承起来:
“咱们这儿的规矩,是女方先登门拜访是吧?
等会我回去就和我妈说吧,她听了秉昆的话,这些天也不去出摊了,在家呆着也没什么事儿。
明天不就是周末了么?我带我家人来认个门好了。”
周秉昆听了,也在一旁打起包票来:
“这不就是说句话的事儿?
她家就在太平胡同,拢共也就没几步路,这事儿不是说句话就给办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