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书忆下山后,带上人皮面具,买了一匹快马,一路向西,花了十天的时间到了两国交界处,黑雾森林。
这片森林经常有黑色的雾气笼罩,以迷路著称,所以来此的人不是刀口上混日子的佣兵,就是强者,因为一旦迷路,就要保证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活到出去。
简书忆只需要穿过外围,危险不大,她能轻松过去,可是,好巧不巧,她真的迷路了。
黑雾森林确实名不虚传,把常年在丛林里冒险的她都给忽悠过去了。
第五天的时候,黑雾散去了,但简书忆已经找不到方向了。但是,就在此时,不远处,有车轮碾过的声音。
黑雾森林中,有许多凶兽,不同于可以被人们契约的灵兽,它们残暴凶狠,没有智商。但实力却不低。被分为九级。
所以马匹是绝对不敢进入黑雾森林的,所以能听到有车轮碾过的声音绝对是用低等灵兽来拉车的,能用灵兽来拉车,对方一定很土豪,而且是个大队伍。
简书忆想着,这样准备周全的队伍一定有对周围非常熟悉的人在,她过去问个路。
想着,便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只见队伍道并不长,随队的一众虽然都穿着便服,但是气宇轩昂,训练有素的样子,不像是散兵。
这对队伍里一共有两辆马车,马车是最耐在森林地带使用的,别看外表朴实,造价却不低,能一次出动两辆的一定不是小家小户。
简书忆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行头,人皮面具遮住了倾世美颜,一身粗布麻衣和高高束起的头发,一眼望去,就是一个普通的少年郎。
“什么人!”
简书忆还没靠近,为首的统领便察觉到了她,看来,这人的修为不低啊。
“各位大人行行好,我迷路了,能否替我指一指路?”简书忆装作一个无助的少年,一脸恳求道。
但是统领看都不看她一眼,大手一挥,便让她滚一边去。简书忆撇撇嘴,这是她料想的结果之一,有钱人,总要做一做高傲地姿态的。
“大哥,求你行行好,我困在这里五天了,只要您指一条明路,我立马就走。你看我也不容易,想来黑雾森林杀些值钱凶兽卖了养家,奈何凶兽没杀到,恐怕都没法活着出去了。”
那位大统领果然有所动容,都是在刀尖上混日子的,脸色顿了顿,依旧粗声道问,“你家在哪?”
“御昭国。”
“啊?”大统领愣了愣,“你这是反方向啊,这可远了。”说罢,大统领指着右边,有些可怜道,“你要么花三个月时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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