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让凌姒漪死心的是一个三月的夜。
那天前一晚, 她好不容易求得男人带她出去一趟, 去看看外边新盛开的花海。
男人也答应了。
不过在那前一晚,他在那事上要了她许久, 而她也努力让他感到愉悦,说了平常都不敢说的话,做了平常都不敢对他做的事。
男人也很温柔地对她。
那次,也是她在结婚的第一年里, 第一次感受到了做那种事的愉悦。
可是次日一早醒来,她躺在他怀里,迷迷糊糊温存的时候,听到了那个如梦魇般的名字。
林然, 又是林然。
她没有听见他具体说了什么, 但还是坚定地锁定了那两个字。他确实说了林然两字。
他在和谁说话,说的是什么, 又是林然的事吗,是在和她说吗, 还是说他在叫她林然?在他心里自己依旧是林然吗!
一下子从迷糊中惊醒, 可是她没有勇气睁开眼睛。
只是眼角酸涩忍不住滑落了一滴泪,可到头来还是得靠自己的努力咽下去。
而发现她在哭,原本坐着的男人, 立马缩入被子里, 紧紧拥住她。
“怎么了,嗯?”
凌姒漪转了个身,“坦白”:“我做梦梦到不好的事了。”
“梦到什么了, 跟我说说。”男人极尽温柔。
可是女人怕极了这种温柔背后可能随时会从四面八方刺过来的利刃,哪怕贪图一分钟都觉得会有无穷无尽的害怕。
“我、我没梦到什么,就是做了个失去妈妈后的噩梦。”
“不怕了,以后我在你身边。”他将她揽紧在自己的怀里,“你不是说要去看樱花吗,再不起床,太阳就晒屁股了,到时候公园里的人也会很多,你知道的人太多的地方我不太喜欢你去。”
“哦。”凌姒漪坐起来。
男人也顺势起来,他帮他一件件地穿衣服。
自从两人结婚一起睡的时候,男人从不允许她自己脱衣服,或自己穿衣服,一定要他来亲力亲为。
最开始凌姒漪会有些害羞,但后来也变得麻木了许多。
穿好后,她要下床,但是喉间一痒,免不得轻咳起来。
男人帮她顺了顺背又去帮她拿了杯水。
“现在身体怎么那么差,三天两头发烧感冒的。以前学校里田径比赛我都跑不过你,后来拔河比赛那么小的一个人,老师却常常派你上去。现在……我多要几次都会晕过去。”
“说什么呢。”凌姒漪脸一红,“不正经。”
男人将她抱起来,护在怀里傻乐:“那种事关起房门来说的,害羞什么,又不是没做过。”
“不许你再说了。”一说,凌姒漪脑海里就全是昨晚那些画面。
男人失笑:“好好好。不说了。”
“今天我想穿红色。”穿红色的显得气色好,这样出去玩拍照什么的也显得人精神些。
男人一愣,却从衣柜里取了条白色的连衣裙,并道:“姒漪,穿这条,你穿白色的好看。”
若是以前还没在一起的时候,凌姒漪肯定丢一个白眼挑件自己喜欢的穿了,可是现在男人的话却不得不让她听从。反正他也不在意她的话很久了。
“嗯。”她勉强一笑,要拾过那件衣服。
哪怕自己有多不喜欢白色,也决心穿了。
以前她妈妈很爱白色,出车祸时,染上了一身血色,自此她的衣服里就再也没有白色了。害怕回忆到那一幕。
男人却率先拿过,要亲手帮她穿上。
没办法,凌姒漪像是个洋娃娃一样任由他摆弄。
最后洗完脸,画了个淡妆后,那涂抹在唇上的口红也是淡粉色的。
凌姒漪的心有一阵冰水淌过,带去了最后一丝温热,彻底凉透。
坐上车的时候,她看着外边的街道、外边的人文景观,心下很平静。
她不曾露出笑颜过半分。看上去又清冷又美。
远在环城高速的时候,那些樱花就十分吸睛了。
男人望着远景轻笑:“姒漪,你说你喜欢看樱花,到时候,我在后山买的那块地里给你种一片樱花好不好。”
她扭头看着男人的侧脸,嘴角微微翘起,但笑意不达眼底,看上去很是无心:“好。”
他说的她都得说好,不是吗。
下了车。
男人走在她身侧,半搂着她。
凌姒漪被寒风一吹,再次忍不住咳嗽出来。
燕署觉得奇怪:“告诉我,为什么你身体会变得这样差。”
“没什么。”她不想让他知道。
呼吸着新鲜空气,呼吸变得顺畅了许多。
凌姒漪张开双臂,缓缓旋转起来。
这么一年来,第一次觉得那么轻松,那么舒畅。
男人却为这样的她,深深着迷。
“以后我们多出来走走。”
“好。”
“姒漪,我给你请了一个护理医生,以后他会准备你的药膳。”
“谢谢。”
“你知道的,我并不是想要你的一句谢谢。”
不要谢谢……女人想到他可能要什么,转回去凑到他的面前,踮起脚尖轻轻落下一吻。
男人对此甚是满意。
“燕署。我能……回一次家吗。”
“下次吧,等你身体好一些,我带你回去。”
“嗯。”
“晚上我有朋友会来我们家聚会,我要介绍你给他们认识。”
“真的吗……”这是结婚以来,燕署第一次这样的请求。
她以为他们这个婚姻他是不承认的,或者是不想让他们知道他们结婚了。
“丑媳妇总要嫁人的。”
“你才丑。”凌姒漪娇嗔了一下。
燕署轻笑,牵着她的手在这樱花海里慢慢畅游。
——
在外面吃了饭回去。
凌姒漪换了一身衣服。
她还是不太喜欢穿白衣服。
也卸了早上的妆容。
她不喜欢待会见燕署的朋友,还顶着别的女人的影子。
她是凌姒漪,不是林然。
穿上最红最艳的小礼服,抹上眼影和勾了眼线,小女人不再如早晨那般的清水芙蓉,反而更像是人间富贵花。
她也没有选择淡粉色的口红,选的是纯正的红,勾人,又突显人十分有血色。
她要做自己。
燕署的狐朋狗友很多,但算得上是真正的朋友,却是一个手也数得过来。
三男两女。
他们来得陆陆续续。
燕署去和孙阿姨采买东西,留一个小保姆和她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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